运用信用管理手段治理超限超载

2017-02-28 作者: 吴荣欣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吴荣欣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等36个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简称《备忘录》)。对失信当事人实施3个方面26项联合惩戒措施,限制失信当事人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融资、部分高消费、享受优惠政策等行为。
  其中,对违反超限超载相关法律法规,被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并被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失信当事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有关部门推送,限制其高消费行为,包括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座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目前,覆盖全社会的信用奖惩大格局正在加速形成,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效应加速放大、成效显著,已经逐渐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新局面。《备忘录》运用信用手段加大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联合惩戒,是落实国务院联合治超工作的一项重要部署,对于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联合治超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