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来消费“快感”的同时,也隐藏着巨大的风险

校园贷:大学生无法承受之“债”

2016-12-15 作者: 张依盟 王原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张依盟 王原 
   本报通讯员 韦繁林

  “XX分期”是一家面向大学生提供分期消费的金融服务平台,使用学生证即可享用全网商品零首付;“XX白条”鼓励大学生开店创业并承诺前期不抽取佣金,提供补贴和线下资源协助。以上是某大学生分期购物平台的服务简介。
  正是通过这种看似简易便利的校园分期广告和消费支付方式,本科生王灿(化名)通过网络平台注册,拿到了5000元的12期分期偿还贷款,买了一部iPhone6手机。王灿告诉记者,贷款时说的利息确实不高,但按照12期的分期协议,小王除了要支付10个点的服务费之外,还要为这笔贷款承担高昂的多项费用,加上未如期还款而产生的高额违约金,几个月下来,小王欠了10000多元。小王后悔不迭,但又无力偿还,还在忍受着“催债”电话和信息的反复轰炸。
各色金融平台涌入校园
  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大学生消费市场规模超过4000亿。预计未来大学生市场还将保持每年5%的增长率。对于大学生的金融授信,传统金融机构并未有所作为,“在这个过程中,网络分期是目前市场上最成功的尝试”。正是基于这样的现实和预期,近两年,针对大学生群体的分期购物、电商及P2P三种类型的“校园贷”平台相继涌现。
  这些平台除了将广告打入校园的各个角落,还在大学生群体里发展代理人,代理人作为服务中介,可以从每笔交易中抽取部分佣金。记者以贷款学生的身份联系到某贷款平台,表示想贷款7000元买一部单反相机。对方问清楚是哪个学校的学生、平时生活费数目及目前是否欠款等简单问题之后,告诉记者:“只要提供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还有个人学信网账号和密码,资料审核属实后通过视屏签订协议,或者签好邮寄的一份协议,即可快速拿到贷款,并扣除10个点的服务费。”记者注意到,对方确认贷款期望属实可信后,打来电话的归属地是河南郑州。
  按照记者所说的贷款金额7000元,贷款利息0.99分,分期额度12期,扣除20%保证金及10%的服务费之后,实际到手4900元。另外,每期还款621元,12期总共还款7452元,这就是通过“校园贷”买一部单反相机的代价。事实上,学生贷款、分期所需要的实际费用远不止这些,小王的情况即是实例。小王在无力还款的情况下,目前正通过法律手段向这家平台“讨个说法”。
消费“快感”背后的风险
  大学生群体的消费市场是一块巨大的蛋糕,“先消费、后付款”的分期购买方式对于无经济收入而又充满消费激情的大学生来说,是很大的吸引。由于法律监管机制不完善和市场的混乱,大量不具备金融交易资质的企业涌入校园,为学生带来消费“快感”的同时,也带来巨大的风险。
  大学生是风险意识较弱的一个群体,在采访中记者得知,大部分学生觉得,“数额不大,按时还款就没什么问题”。山东交通学院法学系副教授牟荣华说,“学生在超前消费方面,没有什么风险概念,不是说我得花多少钱,应该注意什么,而是只要拿到东西就可以,其他的用生活费补上就行。这是很危险的。缺乏考虑的盲目借贷和消费,很容易忽略法律的因素,这也给学生事后的法律求助带来不便。”
  记者了解到,给学生带来“高利贷”压力的,主要是高额的变相利息——服务费、逾期不能还款而承受的高额违约金,这个数目远远高出学生自身的偿还能力。有的学生“拆东墙,补西墙”,这种滚雪球式的风险累积易导致极端的悲剧。
  山东大学本科生徐睿(化名),每月从家里拿到的生活费是1200元。2015年9月初,他想给女朋友买一台iPhone6s手机作为生日礼物。看到某聊天软件终端弹出的网络分期贷款平台广告后,他注册账户,获得6000元的分期额度,同时向室友借了1500元,才将手机入手。之后由于生活费不够,未能按时还款,小徐的负债在该分期平台的骚扰和胁迫下不断翻滚,生活和学习受到严重影响,“他们上课时打电话给我同学,有时打给老师。”最后小徐只能如实告知家人,将10630元“债务”还清。
信用意识淡薄被“利用”
  事实上,网络分期借贷市场及分期商品的丰富,不但能够促进大学生群体的消费,其分期行为所积累的信用数据价值更大。然而,由于攀比心态、盲目的非理性消费以及信贷、合同知识缺乏以及个人信用意识的淡薄,使很多大学生在这些“债主”的诱逼下“负债累累”。
  专业人士认为:“多数分期贷款平台非法‘地下经营’、金融平台恶意利用大学生是造成‘校园贷’问题的根本原因。由于缺乏统一的个人征信体系和行之有效的企业规制手段,导致大学生通过不同平台重复贷款,造成严重不良后果。”
  记者调查发现,大部分学生并不了解或者未曾关注居民个人信用报告,其中部分学生甚至认为私人金融活动中的违约行为不会有什么影响:“私立机构的分期贷款本身就不合法,所以通过暴力或骚扰手段催促借款人还款,对个人征信记录没什么影响。”这也成了部分“校园贷”的学生因无法及时还贷或无力承担而拒不还款的理由。
  相关报告显示,选择“先消费、后付款”及通过贷款平台借款的学生中,近半数存在逾期行为。很多人“以贷还贷”,或者最终不得不由家长“买单”,而这也成为隐性抵押条件,即贷款学生申请时需要填写家长、同学的联系方式和学校及个人具体地址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