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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欠薪:从建筑业波及制造业

超七成拖欠工资案因工程款拖欠

2016-12-08 作者: 张依盟 张春晓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张依盟 张春晓
    本报通讯员 宋玉记

  山东省农民工维权工作站执行主任李强注意到,今年除了接待大量建筑业农民工外,前来求助的制造业农民工明显多了起来。记者采访所见,也印证了李强的观察,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等因素影响,与往年相比,当前农民工欠薪事件呈现“多发、常发”态势,并从建筑业波及到制造业。
  日前,人社部、住建部等12部门下发通知,从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春节前,在全国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我省农民工总量达2431万人,解决欠薪问题任务繁重。
建筑业仍是多发区
  有关数据表明,全省八成以上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发生在建筑业领域。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今年1-10月,全省为建筑业农民工追回工资27.27亿元,且大都是历史遗留积案。“与去年相比,建筑业农民工投诉举报数量呈下降趋势,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相对比较规范,但历史积案化解难度大。”省住建厅执法监察处处长王德荣说。
  工程款拖欠是导致工资拖欠的重要原因。一些工程项目资金没筹措到位就急于施工,造成资金链断裂。据统计,由此引起的拖欠工资案件占到受理案件的75%。
  11月初,省住建厅、省人社厅等部门联合处置了一起涉及900人的农民工欠薪纠纷:我省东部某商城,是由法定代表人和多名合伙人共同开发的项目。开发合伙人投资1.5亿元,政府担保帮助开发商贷款2亿元左右。该项目工程造价5.2亿元,自2009年开工至今,因拆迁、资金紧张等原因导致工程进度缓慢。开发企业无力继续支付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只能靠一次次签订协议稳住劳务公司及农民工,对工人工资一拖再拖。
  省住建厅和省人社厅协调当地住建局会同人社部门,约谈开发企业、总承包企业以及劳务公司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处理,三方协商约定:2017年春节前,开发企业分三批支付劳务公司农民工工资3600万元。
  记者了解到,当前农民工欠薪形式多样化,外埠企业案件频发。由于施工管理和建筑劳务大都是外埠人员,主管部门对企业缺乏有效监管手段,导致外埠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够重视,甚至故意拖欠,劳务纠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难度大。
小企业成新风险源
  前段时间,几十个在郓城一家机械制造企业打工的川籍农民工,来到山东省农民工维权工作站,反映企业由于效益不好,老板跑路,拖欠大家三四个月的工资,多次申诉无果。工作站最后出面,协调当地政府,将该企业资产转让给本地一家企业,由新企业来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目前,农民工欠薪现象在建筑业高发的基本态势依然存在,值得注意的是,一些资产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的民营企业逐渐成为新的‘欠薪风险源’。这类企业虽然规模不大,但数量庞大、覆盖面广、就业人员多。即使其欠薪欠保单笔数量和涉及人数不多,但造成的社会影响不小,应该引起重视。”李强说。
欠薪违法成本偏低
  李强认为,建筑业欠薪的根本原因还是利益纠纷、非法转包等问题。
  “非正当渠道用工、非法雇佣、不按规定签订劳务合同,农民工维权意识差,建筑劳务用工不规范容易导致欠薪问题。”济南市城乡建设委清欠办主任周长玉说,强化建筑市场监管,防字当头,才能着力破解工资拖欠的难题。
  记者调查发现,当前欠薪违法成本偏低。按照现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对拖欠工资的企业,人社部门只能责令其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照应付金额的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对用人单位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执行行政处理决定的,人社部门也仅限于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成本低,导致现行法律法规难以起到震慑作用。“当前,除了有关部门开展的专项检查,还应加快欠薪相关立法。”李强建议。
  另据了解,目前,我省仅济南、淄博、潍坊、莱芜四市编办批复成立了专门清欠工作机构,多数地方建设主管部门“三定方案”没有明确清欠职责,清欠工作处于无法定授权、无机构编制、大多为兼管的状态,人员不足,疲于应付。建设系统清欠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职能等问题,也应该尽快明确。

新闻分析
银行代发工资 还需迈过多道坎
  □ 本报记者 张依盟 张春晓

  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欠薪问题,我省采取了多项举措,农民工实名制、银行代发工资就是其中之一。
  济南是省内最早实行劳务用工实名制暨工资支付管理试点工作的地市之一。2014年3月,驻济7家建筑施工企业的14个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了试点工作,向农民工发放身份信息、技能等级、健康状况、工资发放、门禁管理、食堂就餐“六位一体”的实名制服务卡。
  然而,这一制度在推行中也面临着诸多困难。济南市城乡建设委清欠办主任周长玉坦言,建筑企业对精细化管理相对不适应,硬件软件的投入也增加一定成本。“实名制”之后的工资是通过银行代发,这势必牵扯到个税问题。现在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水平一般超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按规定应该缴纳个税,但是农民工缺少“五险一金”以及其他福利待遇,也并非正常8小时工作制,每年可能只工作8个月,这也让“实名制”工资支付落实起来没那么简单。
  此外,将建筑工程项目进度款中劳务费单独列入“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进行管理,是避免经济纠纷导致拖欠工资的一个好途径。“但这可能与当地建设存在一些利益冲突,因而有一定阻力,需要各地政府大力推进。”周长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