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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电信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2016-10-02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6个电信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普及防范电信诈骗知识,提示警醒社会公众,以案释法。
  这6个案例包括:戴春波等32人诈骗案,吉秀燕等14人诈骗案,陈观湖、陈礼华、陈黄华诈骗案,林炎、胡明浪诈骗案,邓之桂、龙碧燕、刘春艳、刘海英诈骗案,杨海鸿、黄晋河、吴彩云诈骗及杨海鸿、黄晋河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等。
  其中,戴春波等32人诈骗案系近年来北京法院受理的个案中被告人人数最多的跨国电信诈骗犯罪。诈骗团伙通过在互联网上发布“招聘信息”招揽人手并将其安置于境外,冒充公检法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向境内拨打电话的方式,形成严密的话术体系,从而获得被害人信任,诱使被害人向其汇款,达到诈骗钱款的目的。
  在陈观湖、陈礼华、陈黄华诈骗案中,被告明知他人进行电信诈骗,仍结伙对涉案诈骗款项实施取款并转移,致使被害人被骗款项无法追回。法院认为,被告人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的共同犯罪,诈骗数额应当按照共同取款数额计算。三名被告人所实施的提取并转移被骗款项的行为,是诈骗集团成功控制诈骗款的最后一个环节,三人在整个电信诈骗的共同犯罪中仅有分工不同,并无主次之分。
  在杨海鸿、黄晋河、吴彩云诈骗及杨海鸿、黄晋河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杨海鸿、黄晋河通过互联网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数万条,雇用他人共同冒充政府工作人员拨打诈骗电话,通过提供被害人准确的身份信息,骗取被害人的信任,以达到实施诈骗犯罪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