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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八月全省电信诈骗立案1.5万起,同比上升17.2%

170、171号段将全部重新实名登记

2016-09-21 作者: 魏然 来源: 大众日报
  □新华社发   9月20日,被骗事主在《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新闻发布会现场办理返还手续。
  □ 本报记者 魏然

  9月20日,省政协召开“预防电信网络诈骗、保障移动支付安全”界别协商座谈会,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省银监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情况,与部分省政协委员和专家代表进行交流。
  响一声便挂掉的170电话、虚假中奖短信、“猜猜我是谁”、“把那笔钱打给XX”……相信好多人都接到过这样的电信网络诈骗信息。
  “近年来,特别是2013年以来,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明显增多,全国增幅每年在30%以上。”省公安厅刑侦局局长、省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主任李民说,2015年全省因电信网络诈骗造成损失8.9亿元,立案2.1万起,与上年相比分别上升63%和43%。今年1-8月,全省因电信网络诈骗造成损失6.1亿元,立案1.5万起,同比分别上升13.8%和17.2%。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远程无接触、空间跨度大、手法翻新快、犯罪链条长、专业程度高、危害后果重,案件高发难破、多发难防,成为危害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
  这其中,发生在学生身上的案件逐年上升。省教育厅总督学孟庆旭表示,今年5月,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和思政处有侧重地抽查了全省30所高校和7个地市教育局,对电信网络诈骗现象进行了摸底排查。结果显示,大多数高校的学生不同程度遇到过电信网络诈骗,中小学涉案很少。尽管涉案金额个体数目不大,大多数在几十元、几百元,个别在万元以上,但被诈骗的学生数量每年都大幅度增加。
  “造成学生屡屡被骗的原因,一是诈骗形式多种多样、层出不穷,学生防范意识较差;二是有些诈骗形式如网购、网贷,通过网上网下的蛊惑宣传,对具有较强消费欲望而又无经济收入来源的学生群体具有一定吸引力;三是大多数诈骗金额达不到6000元立案标准,学生报案后很难破获,无形中增强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孟庆旭说。
  省政协委员、山东国曜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连祥告诉记者,从已经公开的信息看,大概每3个人中就有1个接到过电信网络诈骗信息。除了目前移动支付体系不完善、核心单位监管不足等原因外,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量刑轻取证难,也是造成此类案件高发的关键因素。目前,我国对个人信息的保护还存在很多空白,信息泄露追责机制有待完善,对于部分监管部门还缺乏相应的追责机制,导致监管不强,往往是案件发生后发布几条“防骗攻略”,这很难起到监管的作用。建议从国家层面高标准立法,树立一个高标准的尺度,作为以后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标准。树立标准之后,要加大打击力度。
  李民表示,省公安厅将加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打击力度。近期,省公安厅将组织开展打击“伪基站”专项行动。加紧研发反电信网络诈骗技术防范平台,强化事前预警、事中阻止、事后追击。强化信息流治理,尽快全面落实电信业务实名制,重点对170、171等虚拟运营商号段全部重新进行实名登记,严控同一用户办理电话卡数量,规范一号通、商务总机、400等重点电信市场业务,加大改号软件清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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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被害人被冻结资金 有望3日内返还
  据新华社北京9月20日电 近年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愈演愈烈,造成人民群众巨大财产损失。20日,中国银监会和公安部联合发文,要求公安机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已查明的冻结资金,及时返还人民群众,并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返还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电信、互联网等技术,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植入木马等手段,诱骗(盗取)被害人资金汇(存)入其控制的银行账户,实施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而银行则是“挽救”被害人的“最后一道防线”,能够协助公安机关依法对特定银行账户实施冻结措施。
  为减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被害人的财产损失,确保依法、及时、便捷地返还已冻结资金,银监会和公安部联合印发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明确了返还工作原则、职责,返还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被害人的义务。
  规定要求,公安机关负责查清被害人资金流向,及时通知被害人,并对权属明确的被害人财产作出资金返还决定,实施返还。公安机关要主动与被害人联系,依法办理资金返还工作,不得以权谋私,收取任何费用。
  规定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及时协助公安机关实施涉案冻结资金返还工作。能够现场办理完毕的,应当现场办理;现场无法办理完毕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