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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崇俊:毒物分析能手

2016-08-30 作者: 姜国乐 尹彤 来源: 大众日报
  杨崇俊在实验室里进行实验。
  □ 本报记者 姜国乐 尹彤 
   本报通讯员 侯宪锋 岳远翔

  在济宁市公安局刑科所的理化室里,经常有一个穿着白大褂的高大身影在加班忙碌,穿梭于分析仪器之间,他对让人不寒而栗、敬而远之的毒物从不畏惧,执着地对毒物研究了10余年,发表论文20余篇,研究的课题获得山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一次,山东省公安厅科技进步一等奖两次,二等奖一次。经历的毒物分析案件万余起,他就是身经百战的毒物分析能手——杨崇俊。
研发出液质检测方法
  吸毒者吸食毒品后,毒品在体内代谢很快,含量很少,吸毒后超过3天体内毒品几乎为零,一般的检测方法难以检测出来。然而这点微量的毒品,对于杨崇俊来说,已经足够了。他研发的液质检测方法,可以检测到血液中纳克级,相当于正常吸毒者体内含量稀释10000倍。他检测的样本中,一个吸毒者在吸食毒品后42天后被抓,也被准确地检测出了毒品成分。
  在一些案件中,嫌疑人不配合取尿液检验,就没有办法处理,这个难题常常摆在公安机关面前,使案件陷入僵局。为解决这一难题,杨崇俊查阅大量资料,钻研分析毒品代谢机理。通过刻苦钻研,他最终成功地从微量的生物检材中检出毒品。目前运用该检测方法检测这种特殊案例20余起,无一差错。吸毒者只要落到他的手中,绝不会因为误检验而逃脱法律制裁而成为漏网之鱼。该方法论文在《中国法医学杂志》发表后,短短两个月网上被引用转载400余次。公安部组织的全国公安机关毒物毒品研讨会上对该方法进行了专题交流,受到基层机关的欢迎。
毒驾案件的行家里手
  近年来,毒驾案件频发,特别是毒驾者交通肇事后,造成严重后果。由于毒驾人员体内毒品含量很低,且毒品容易代谢,毒品种类不确定,即使是公安部目前也没有相关的筛查方法可以直接采用。2015年12月20日,邹城市发生轿车与大货车相撞的严重交通事故,轿车司机被碾压死亡,经济损伤达到100余万元,轿车司机被指有吸毒史,事故责任难以界定,双方争执激烈,有演变群体事件的态势,办案单位急需新证据平息争端。由于事故现场极为惨烈,现场勘察无法提取到符合检验条件的血液、尿液等液体检材。理化室第一次遇到这种案件,大家都很挠头。但是杨崇俊没有放弃,他默默地去查阅大量的资料和相关文献,利用现有的设备,反复研究、反复试验,检验出轿车驾驶员体内含有毒品,证明了轿车驾驶员的吸毒史,为案件的责任定性提供了重要参考信息。
分析仪器的最佳“拍档”
  毒物分析必须配备先进的仪器,作为操作者要会用仪器,还要维护仪器、维修仪器,开发仪器新功能。每天与仪器设备的“耳鬓厮磨”让他最清楚仪器能做什么,需要怎么做,仪器有了故障问题,也会第一个提醒他,他和仪器有着特殊的沟通,特殊的交流。仪器在他手里出的成绩最多,他利用仪器开发的方法最好用,在杨崇俊的眼中,那些仪器虽然不会说话,确是他的好同事,好“拍档”。他的妻子经常“埋怨”,说他与仪器为伴的时间要比陪伴家人还多,照顾仪器比照顾孩子还要仔细。
  2015年3月,公安局购置液质联用仪,是公认最高端的设备,可是能操作好该仪器绝非易事。他接手仪器后,先解除语言障碍,摸索仪器各个功能,优化各类参数,6个月过去了,仪器能成功运转了,济宁市成为全省地市级公安机关第一个成功把液质联用仪用在实际案例上的单位。6个月,从陌生到熟悉,从困惑到通晓,从生疏到熟练。他与液质联用仪的配合越来越默契,最终利用该仪器一起成功开发出了《超快速液质法在毒驾案件中的应用》方法,填补了国内毒驾检测的空白,解决了基层毒驾取证难的问题,为打击毒驾提供了重要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