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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警力形成打击铁拳

邹城警方组建刑事犯罪侦查局实施“大侦查”制改革

2016-08-30 作者: 姜国乐 尹彤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姜国乐 尹彤
   本报通讯员 宋广宇

  8月25日,邹城市公安局举行刑事犯罪侦查局成立揭牌仪式。这是该局根据公安部部署全面深化公安改革、鼓励各级公安机关积极探索大警种制改革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大胆尝试,整合资源、优化配置,积极推动打击犯罪转型升级推行的新举措。
创新思维
改革理念更开放

  据了解,邹城市公安局现有刑警力量60余人,年均刑事犯罪打击量3100余起,警力少、案件多、任务重的矛盾较为突出,而原来按照职能具有刑事犯罪侦查打击职能的机构共有6个,职能交叉、力量分散,有时还造成隐形减员、技术垄断、信息不能共享等问题,造成打击效能和精准度不高,这些问题已成为制约公安发展的瓶颈。
  现行警务机制暴露出的专业分散、职责不清及“倒三角”式的警力结构等问题,导致打击力度上不去、案件在高位徘徊,严重影响了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因而,警务机制改革成为提高打击实效、做强公安主业、提升群众满意度的必由之路。
  针对制约业务争先创优与创满争先进位的短板,邹城市公安局党委解放思想、创新理念,确定了“公安工作靠改革”的总体思路,在今年年初全市公安工作会议上明确了“创新机制促满意、改革警务促满意”的任务目标。基于这一思考,今年3月、4月份,局长、政委先后两次率队赴公安部改革试点嘉兴南湖分局,以及江苏常熟等地,考察学习大警种体制改革先进经验,使他们深受启发。因此,借鉴这些地方的成功经验,结合自身实际,他们坚持“机构编制不变、人员隶属不变、职级待遇不变”原则,从“有利于工作、有利于实战,科学用警、动态布警”出发,组建刑事犯罪侦查局,对整合后的各警种人员、资源、手段、考核等统一调配,构建纵向扁平指挥、横向合成作战“大侦查”格局,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共用、专业技术互通互惠,实现刑侦打击更快、更准、更有效的新机制。
整合机构 融合职能
专业技术更精通

  在机构整合上,纵向成立刑事犯罪侦查局,由分管副局长兼任局长,变“分管”为“直管”,内设刑侦、经侦、网安、禁毒、食药环侦5个大队,合成作战、新型犯罪侦查2个专业队和1个警令处。其中,经侦、网安、禁毒、食药环侦等大队保留原侦查办案职能,同时由刑侦局统一抽调办案人员、提供刑侦技术和信息,提高办案质量;合成作战专业队整合各警种科技平台资源,突出刑事侦查打击实战的信息导侦等合成作战效能;新型犯罪侦查专业队针对网络、电信等新型违法犯罪活动开展专业化、精准化“专司”侦查打击;警令处兼顾原警种办公室内勤职能,负责刑事犯罪侦查局整体统筹调度、对上考核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为让专业技术更精通,邹城市公安局横向依托4个乡镇片区侦查中队,构建“侦查大队——侦查中队——派出所侦查探组”刑事打击3级架构,真正把侦查中队打造成综合办案实体,可办理辖区内各类刑事案件;实行“1+3”案件移交模式,即派出所办理的“3人1案”或“1人3案”以上案件移交侦查中队办理;建立“技术探组+侦查中队”模式,开展案件现场勘查等工作,强化基层专业性、技术性证据收集固定;建立“图侦探组+侦查中队”模式,开展辖区监控视频研判等工作,提升基层预警性、链条性图像分析研判;在刑侦局实施执法办案功能分区“二级升级”,建立“办案流转、案管、会商”三个中心,所有案件在办案流转中心完成,并由专兼职法制监督员在案管中心完成案卷物品的统一保管与初审流转。
聚合战力
打击效能更精准

  此次成立刑事犯罪侦查局采取边探索边组建边实战的方式,实现了扁平指挥和集约用警,将更多的警力释放推送至专业实战岗位,打破信息壁垒变“封闭式”为“开放式”,畅通资源共享变“单打一”为“组合拳”,健全实战机制变“粗放型”为“精细化”。
  经过运转磨合,刑事犯罪侦查局在“打侵财、除黑恶、优环境、保民安”严打行动中取得显著战果,试运行仅20天的时间,共打击处理各类犯罪嫌疑人35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6起,同比分别提高16.7%和21.1%,全市110刑事警情数同比下降26.5%,未发生影响恶劣重大刑事案件,社会治安形势稳步好转、群众安全感逐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