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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被确定为全国农村移风易俗工作试点省份

年内村居普遍建立红白理事会

◆今后五年积极推行喜事新办、厚养薄葬、丧事简办◆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

2016-07-21 作者: 赵琳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赵 琳 报道
  本报莱芜7月20日讯 中央文明办近日将山东、陕西作为全国农村移风易俗工作试点省份。根据中央要求,我省全面启动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今后五年将以移风易俗为切入点,积极推行喜事新办、厚养薄葬、丧事简办,大力加强乡风民风建设。今年年底前全省所有村(居)要普遍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普遍建立起红白理事会并切实发挥作用。
  在我省有些地方,一些五花八门的风俗、落后愚昧的做法严重损害了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一些地方生子、当兵、入学、乔迁、祝寿等等,都要操办一番;更有甚者,结婚彩礼要“万紫千红一片绿”(1万张伍元钞票称为“万紫”,1千张百元钞票称为“千红”,一大摞50元的钞票称为“一片绿”),要“一动不动”(“一动”是指汽车,“不动”是指房子)等。
  我省提出,到今年年底,在遏制婚丧嫁娶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农民群众对移风易俗满意度达到90%以上。到2017年底,全省农村红白理事会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婚丧嫁娶新风尚基本形成。到2020年,婚丧嫁娶中的不良风气得到彻底根治,移风易俗成为农民行动自觉,群众对移风易俗满意度保持较高水平,“文明、和睦、互助”成为乡村精神标识,乡风民风真正美起来。
  为推动移风易俗工作展开,我省建立了全省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发布了《全省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方案》。《方案》提出,要推进专项治理,加强丧葬活动管理,依法治理违规土葬、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超标准建墓立碑等行为;整治殡葬用品市场,全面取缔棺木、封建迷信用品、大型墓碑生产销售行为等。
  为推动厚养薄葬,《方案》提出到2016年底,每个县(市、区)至少规划建设一处城镇公益性公墓(包含公益性骨灰堂等各类骨灰存放设施),市、县、乡三级公益性公墓要在墓区核心位置设立公益安葬区,免费为居民提供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服务。
  移风易俗,党员要带头。《方案》明确,实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农村广大党员特别是村干部要从自家做起,带头文明节俭办婚丧事,对违反规定的依规处理。
  根据《方案》,我省将移风易俗工作情况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作为文明城市、文明县(市、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评选活动重要指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