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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将取缔违规渔业养殖及非法小码头

2016-07-05 作者: 张誉耀 通讯员 岳岗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张誉耀 通讯员 岳岗 报道
  本报济宁讯 6月29日,记者从济宁市环保局了解到,为巩固提高流域治污成果,保障水环境质量和水质安全,济宁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进一步加强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取缔违规渔业养殖及非法小码头。
  据了解,下一步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国家对南水北调调水沿线水污染防治的工作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对涉水排放企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外排达标情况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偷排、超标排污以及擅自拆除、闲置或者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各县(市、区)要组织对湖区、河道影响水质的畜禽养殖点等进行清理,全面取缔违规渔业养殖,取缔非法小码头,清理沿湖沿河垃圾,减轻面源对湖泊河流水质造成的影响。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立足预防、预警和应急三大环节,完善企业、污水处理厂、园区、县界、入湖口五级拦截防控系统,层层设防,建立全方位环境安全防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