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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首季度车用汽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无棣鑫岳燃化为唯一汽油产品不合格企业

2016-07-05 作者: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本报记者 报道
  本报济南讯 日前,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公布了2016年第1季度车用汽油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结果。本次共抽查了全省37家企业生产的39批次车用汽油产品和48家企业生产的48批次柴油产品。其中,无棣鑫岳燃化有限公司92号车用汽油(V)为唯一不合格产品,不合格指标主要为辛烷值和硫含量两项。同时,广饶科力达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广悦化工有限公司、山东万通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三企业三批次柴油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润滑性。
  本次抽查依据GB17930-2013《车用汽油》标准的要求,对车用汽油产品的抗爆性(研究法辛烷值、抗爆指数)、铅含量等2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发现39批次车用汽油产品有1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7.4%。其中,92号车用汽油样品28批次,合格27批次,合格率96.4%;93号车用汽油合格率100%;95号车用汽油合格率100%。无棣鑫岳燃化有限公司92号车用汽油(V)为唯一不合格产品。
  无棣鑫岳燃化有限公司是以石油化工、精细化工生产经营为主体的中型综合性企业。此前,国家发改委已经赋予该公司进口原油使用权,每年可使用进口原油240万吨。同时要求企业应按现行规定报送原油进口、加工使用及主要产品情况,严格执行流向管理,并相应承担成品油市场保供责任。严格执行国家质量、环保、安全及能耗等标准和规定。
  虽然,无棣鑫岳燃化已按承诺完成国Ⅴ车用汽柴油质量升级,汽、柴油产品全部达到国Ⅴ质量标准,但是产品质量似乎并不稳定。去年9月29日,省质监局抽查时就发现,该公司在2015年9月20日试车生产时共生产车用柴油(Ⅳ)产品180m3(144吨),经检验综合判定为不合格,涉案货值共计597600元。并由无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了行政处罚。
  此次汽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省质监局还组织开展了柴油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全省48家企业生产的48批次柴油产品。抽查发现:48批次柴油产品中有3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3.8%。其中,普通柴油样品14批次,合格12批次,合格率85.7%;车用柴油(IV)合格率100%;车用柴油(V)30批次,合格29批次,合格率96.7%。其中,广饶科力达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广悦化工有限公司,山东万通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三企业三批次柴油产品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