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底前完成市县乡三级党政机关公车改革

2016-05-31 作者: 王浩奇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王浩奇 报道
  本报济宁讯 记者从济宁市近日开展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培训上获悉,济宁市将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市、县、乡三级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工作。
  据悉,本次改革主要任务是通过公车改革,降低各级党政机关运行成本,实现公车管理规范透明、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推动廉洁型机关和节约型社会建设。本次参改的机构涉及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改人员范围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在编在岗的市(厅)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先行参加本轮改革。其他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管理岗位人员待相关政策出台后,按规定执行。
  济宁将充分发挥公车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中的引领示范作用,以实际成效带动其他领域改革工作的开展,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市、县、乡三级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工作。
  根据省批复文件规定,济宁公务交通补贴执行统一标准,划分7个补贴层级,每人每月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厅局级正职1690元、厅局级副职1560元、县处级正职1040元、县处级副职960元、乡科级正职650元、乡科级副职600元,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500元。改革后,市直参改人员在规定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