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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营改增”直接减税1.84亿元

2016-03-25 作者: 曹儒峰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曹儒峰 
  通讯员 王静 报道
  本报泰安讯 近日,记者了解到,5月1日前,泰安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将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类服务业,这标志着已经实施了20余年的营业税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而持续了4年多的“营改增”也将正式收官。
  自2013年8月1日起,泰安市“营改增”先后顺利完成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邮政电信业的改革,涉及“营改增”企业纳税人1.1万户。截至目前,“营改增”纳税人实现增值税税款7.2亿元,较改革前总体减少10.95亿元,其中直接减税1.84亿元,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新增抵扣9.11亿元。
  为做好四大行业的“营改增”工作,泰安市国税局积极投入到前期准备工作中,同地税局沟通了解四大行业纳税人户数、生产经营状况、近3年缴纳税款情况、行业管理经验等;做好系统内部动员、培训工作,让工作人员尽快掌握熟悉有关法规政策;着手制定纳税人接收确认、征管信息录入等相关事宜;做好发票和金税设备的用量测算工作;提前制定相关工作的应急预案;做好重点行业企业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采取积极应对措施,确保税制转换平稳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