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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2天发6亿“农民安家贷”

◆首付款比例最低20%◆5个工作日内放款

2016-03-25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记 者 杨学莹 李铁
   通讯员 张国强 朱沙 报道
  本报济南3月24日讯 记者从农行山东省分行获悉,该行自2月24日在泰安市放出我省首笔“农民安家贷”以来,到3月16日,22天内,我省(不含青岛)已发放“农民安家贷”6.36亿元,帮2196个农民家庭圆了城市安家梦。
  据分析,农民贷款买房以首套房、刚需房、“进县城”为主,20多岁、在城市务工的年轻人用于婚房居多。近日,省住建厅、省金融办、省农行则下发了《关于做好支持农民进城购房信贷工作的通知》。今年,省农行计划推出40亿元“农民安家贷”。
  “农民安家贷”是专门面向农民群体发放: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权益的农民,或新入城镇户籍未满1年(含1年)的农民;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55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自主自愿在城镇购买商品住宅,一手房、二手房均可。
  据介绍,“农民安家贷”首付款比例最低20%,首付款比例达到30%及以上的客户,可执行0.9倍基准利率优惠
对区域内竞争性楼盘购房客户、评分较高的优质客户等情况经农行审批可执行更加优惠的利率。“就是说,只要农民审贷通过,利率最高就是9折,资信好的还会更低。”农行山东省分行个人贷款业务部负责人告诉记者。
  “农民安家贷”放款也比较快,原则上受理申请2个工作日内明确答复客户,5个工作日内放款;还款方式灵活,可按月、季、半年或按年还款。还款年限和城市居民一样,申贷年龄加上还款年限不超过60岁。
  收入证明是审批房贷的必备要件,但农民的收入不稳定怎么办?“农民安家贷”规定,有雇主的,提供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书;无雇主或无法出具收入证明书的,提供收入声明,并提供近期银行收入流水进行佐证;无法提供收入证明书且银行收入流水不充足的,可由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追加提供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和城市居民相比,农民社保没记录、征信信息不完善,收入不稳定,用传统的“信用评分”不占优势。为此,“农民安家贷”的评分准入标准按照农行现行个人住房贷款标准降低100分执行,即一手房、二手房准入标准分别为415分和38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