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建立签约文艺创作员制度

每年发展一批签约文艺创作员,首批100人左右

2016-03-16 作者: 李梦 高田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李梦 高田 报道
  本报聊城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聊城市文联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大胆探索创新,建立了签约文艺创作员制度。近日,聊城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下发了《关于建立签约文艺创作员制度的意见》,着力打造文艺创作“聊军”,通过建立聊城市文联签约文艺创作员制度,逐步培养一批文学艺术领域有突出贡献、较大影响力和较高知名度的创作人才队伍。
  为壮大聊城文艺创作队伍,推动文艺事业和文联工作创新发展,聊城市文联将通过建立签约文艺创作员制度,建立培育文艺创作人才的新机制,通过不限专业、不限门类的开放式推荐,全力将文艺创作人才凝聚起来,推进各种文学艺术的繁荣发展。据了解,目前省内只有省作协有签约作家,而面向广大不同文学艺术门类的签约创作,在省内外其他地方尚未发现。聊城市签约文艺创作员制度的实施,不仅是当前形势下建立文艺创作队伍的大胆创新,而且也是广泛借助外脑,实施大人才战略的重要举措。
  聊城市文联签约文艺创作员分四个层次、两个类别,分别是签约文艺创作员(签约作家、艺术家),高级签约文艺创作员(高级签约作家、高级签约艺术家),首席签约文艺创作员(首席签约作家、首席签约艺术家),特邀签约文艺创作员(特邀签约作家、特邀签约艺术家)。每批签约文艺创作员聘期3年,每年发展一批签约文艺创作员,首批100人左右。签约文艺创作员须具有中级技术职称,是某文学艺术门类市级协会会员,创作或发表、出版过一定数量的文艺作品,获得市级以上重要奖项,在全市有较高的知名度。
  对于签约文艺创作员,任何人或单位均可推荐,推荐方式有集体推荐、他人推荐或个人自荐三种。签约文艺创作员聘期3年,聊城市文联将根据需要每年发展一批签约文艺创作员,首批100人左右。为确保审核的公平公正,将组织成立签约文艺创作员聘任委员会,对推荐材料和文艺作品进行认真审读评议,评选出拟聘任签约文艺创作员人选,并予公布。
  对签约文艺创作员创作的优秀作品,聊城市文联将重点推荐参评全市、全省和国家各类文艺奖项。对其获得省级以上重大文艺奖项的作品,积极争取经费进行奖励。适时发起成立专项文艺基金,对签约文艺创作员进行精准扶持。积极为签约文艺创作员深入生活、采风创作创造条件。同时,在确保社会效益的前提下,聊城市文联还将积极引导帮助签约文艺创作员的文艺作品实现经济效益。充分发挥和有效利用聊城市内外出版商、艺术经销商、民营文化工作室等各类文艺市场主体的力量,减轻签约文艺创作员个人面对文艺市场的困惑和压力,助其在有利的环境中从事创作,让真正的文艺精品拥有广阔的市场,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丰收、双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