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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加快推进财富管理中心城市建设

“十三五”,青岛金融业祭出“20条”

2015-11-25 作者: 李铁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李 铁
    本报通讯员 贺爱金

  今年前三季度,青岛市实现金融业增加值353.8亿元,同比增长9.7%;金融业实现税收80.7亿元,同比增长15.7%。日前,青岛市政府下发《关于促进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发展的政策措施》(青政办发〔2015〕24号)(下称《通知》),出台20条创新举措,继续加快推进财富管理中心城市建设,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记者了解到,20条举措对“创新”青睐有加。例如,设立青岛市金融创新奖,首次将金融创新纳入到扶持金融业发展的奖励范畴;新注册的法人机构根据注册资本情况,最高可享受1亿元的一次性开办补贴,达到国内最优水平。
  青岛市金融办副主任王锋表示,此次试验区推出20项政策,是为了更好地在“十三五”期间,谋划好青岛金融业的发展,建设试验区最优政策环境。
政策覆盖面更广泛
  记者注意到,即将实施的新政策在对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传统金融机构落户给予补助的基础上,将对各类财富管理、金融市场机构、基金等新兴金融机构落户的补助统一纳入到一个政策文件中,政策内容更加全面,覆盖范围更加广泛。例如,对新设立和新引进的区域性管辖金融机构并在青岛市汇总纳税的,根据业务管辖范围,给予100万元或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同时,《通知》对拟在国内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的本市企业,境外首发上市的企业,实现“买壳”上市的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市级重点企业,以及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非上市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均给予不同程度的补助。
鼓励金融创新成新亮点
  此次改革的亮点之一还在于首次将金融创新纳入到扶持金融业发展的奖励范畴,设立青岛市金融创新奖,对金融服务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推动财富管理中心建设、吸引各类金融资源向青岛聚集、改革完善金融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创新成果进行奖励。
  据了解,青岛市金融创新奖包括创新贡献奖、项目创新奖和研究创新奖。其中,创新贡献奖主要奖励在争取国家重大政策支持、改革完善金融体制机制、重要金融项目和金融资源引进等方面作出的重大创新和突出贡献,奖励金额最高300万元;项目创新奖主要奖励在支持实体经济、社会保障、重点经济功能区建设、小微企业、“三农”发展、拓宽融资渠道、财富管理建设和维护金融稳定等方面作出的产品和服务创新,奖励金额最高100万元;研究创新奖主要奖励在围绕青岛市金融业创新发展、财富管理中心建设等研究方面作出的突出贡献,奖励金额最高50万元。
  《通知》还允许同一申报主体同时申报不同奖项的创新奖,奖励就高兑现,不重复享受。所需资金从青岛市本级扶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政策竞争力更强
  更加优化的政策环境,是财富管理中心建设坚强有力的后盾。
  新政策除了加大金融机构落户、增资、区域性管辖机构的扶持力度,还对新设和引进对青岛市经济金融发展具有重大促进作用的法人金融机构、金融市场机构等特别重要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政策竞争力更强。
  同时,继续优化政务服务政策。新政策支持高标准建设试验区配套功能区,对功能区内用于金融产业发展的土地,由规划部门明确金融保险用地性质。对于重点项目建设审批流程,在开发、建设、注册等环节开设“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压缩审批环节和时间,支持项目早落地、早建设、早投入使用。
  对金融人才奖励力度更大。新政策对新引进的金融和财富管理高端人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安家补贴;有周转住房需求的,由机构注册地所在区(市)政府为其提供人才公寓,并在落户、配偶就业、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等方面提供便利。另外,青岛市还每年遴选一批金融业和财富管理高端人才,根据其经营业绩和对青岛市的贡献,给予一定创新创业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