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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事能干、啥事不能干,该干的事怎么干

文登列出28条村级“小微权力”清单

2015-11-09 作者: 彭辉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彭辉 
  通讯员 王波 张小寒 报道
  本报威海讯 由于历史原因,文登区宋村镇下徐村土地分配不均,村民意见很大。“若是在以前,土地确权这类方案由村‘两委’定下来后,召集党员和村民代表讨论一下就可以了,但现在不行了,‘小微权力清单’给咱戴上了紧箍咒,不按程序走可不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者辉告诉记者,像土地分配方案这样的重要事项,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提出初步方案后,还要经过镇村集中议事会研究把关,才能提交党员大会审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
  文登区探索推出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管理制度,针对村级职权重要程度、风险点和行使频率等,瞄准权力运行、监督的关键点,反复酝酿和协商,筛选确定了三资管理、村级建设、工作人员使用、公共服务、村务财务公开等基本覆盖所有村级事务的5大类28项内容。
  在明确法律、政策依据的基础上,文登区全面梳理各项权力的工作规范和流程,对每项条款的范围界定、办理主体、办理方式、时间要求、纪律规定作出具体规定,配套42张操作流程图与之对应。同时,充分考虑不同镇村的工作实际,在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前提下,下放部分特色工作小微权力的制定权,但保留审核权,使权力清单的内容更加切合实际工作。
  为保障权力清单落地,文登区建立起一整套监督机制,把农村“小微权力”运行作为村监委会的重点监督内容,抓住村级决策、资产资源交易、大额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落实村监委会纠错改正、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促使村干部自觉按照“清单”正确行使权责。
  据文登区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制度在全区9个镇办、55个村居的先期试点推进,目前已对11处内容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其操作性更强。优化完善后的“小微权力”清单制度预计12月底将在文登全面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