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累计成立民间融资机构759家

约有700亿元民间资本直接投向实体经济

2015-10-14 作者: 王爽 通讯员 黄春娥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王爽 通讯员 黄春娥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记者近日从省金融办了解到,截至目前,我省民间融资规范引导工作已满3年。民间融资机构试点和推广工作开展以来,始终坚持引导民间资本投向实体经济,缓解三农和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通过一系列引导政策的落实、向股东借款、引进优先股东与定向私募等创新举措的开展,对促进当地民间资本阳光化、规范化、化解民间融资难题成效显著。
  推动民间资本阳光化。截至今年8月末,全省共成立民间融资机构759家,注册资本380.05亿元,民间资本管理机构融资余额11亿元,两项合计近400亿元的民间资本实现了阳光化运作,约占全省民间资本的1/10。民间融资机构的发展,促使一部分民间资本由“地下”转到“地上”,接受政府监管,阳光化、规范化成效显著,对减少非法集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畅通实体经济融资渠道。据了解,该项工作开展以来,民间资本管理机构累计投资684.49亿元,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累计对接成功29.52亿元,约有700亿元民间资本直接投向了实体经济,解决了实体企业的融资需求,为实体经济开辟了一个更加便捷高效的融资渠道。
  助推中小微企业发展。民间融资机构的资金70%用于支持“三农”、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解决了部分“三农”及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比如济南市龙庭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成立以来累计投资1.44亿元,其中97.53%的资金投资于“三农”和中小微企业,为当地“三农”和中小微企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增加国家税收收入。2014年以来,民间融资机构累计缴纳营业税及附加0.89亿元,企业所得税1.3亿元。
  吸纳就业作用明显。截至今年8月末,全省民间融资机构已达759家,据不完全统计,全省民间融资机构吸纳就业人员近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