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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26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营

日处理水量150.1万吨,运转负荷率约为80.48%

2015-09-30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记 者 张晓帆
   通讯员 孙俊杰 曲秋世 报道
  本报青岛讯 9月25日,青岛市环保局透露,结合2015年全市环保大检查等工作,青岛对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入管网企业组织开展摸排调度工作。调查结果显示,截至目前,青岛共建成并运行城镇污水处理厂26座,总设计日处理水量186.5万吨,实际日处理水量150.1万吨,运转负荷率约为80.48%。日均排放污水量在100吨以上或COD日均排放量在30公斤以上的入管网企业315家。从企业行业分类来看,纺织染整类76家、电镀类21家、医疗类19家,约占填报企业总数的37%。
  检查中发现,目前此项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三方面,一是随着全市城镇化进程加快和相应管网配套建设日益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厂在接受入水水质、水量方面会面临更大考验,如果处理规模和处理工艺未能跟上城市发展步伐,将导致很多污水处理厂从以往“吃不饱”变成“吃不消”,超标排污问题更会层发叠生;二是全市已完成全部国控、省控以及市控50余家入管网企业在线设施安装工作,但区控入管网企业在线监测安装和监控平台联网覆盖面基本为零,无法实现执法网络化动态监管;三是部分企业运行管理不到位,仍然存在污水超标排放问题。以监测中心站9月份监测数据为例,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存在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等超标排放问题,对此监察支队已分别向相关区市环保部门下达6份督办单,要求督办相关企业立即治理整改。
  下一步,青岛将根据排查调度情况以及《通知》要求,督促超标外排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影响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的企业制定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计划并抓紧实施,并积极督促企业按照《山东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要求,及时公开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入管网企业闲置或不正常使用污水预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外排水超标等违法行为,全力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