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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近入学”也是教育改革契机

2015-09-11 作者: 孙秀岭 来源: 大众日报
  □孙秀岭

  家门口330米就有一所公办小学,孩子要“舍近求远”,跑到1.3公里外的另一所小学去上学。据媒体报道,江苏南京市民顾先生为讨“就近入学”权,起诉了当地教育部门。
  在教育资源不均等的现实背景下,人人都想让孩子进好学校的愿望无可厚非,让孩子接受良好教育的愿望也不应受到限制。“就近入学”这一法定要求,让孩子迈出家门就走进校门,既能减少孩子升学的竞争性,也压缩了学校接收学生的选择空间,还有助于规避择校热,是在更广泛的基础和更全面的层次上推行义务教育的良策。
  然而,“就近入学”也不是绝对的。南京顾先生之所以遭遇“舍近求远”,主要原因是他家没有被划到最近学校的学区范围内。教育部门认为,“就近”并不等同于“最近”,“就近入学”不能以直线距离作为划分学区的唯一原则,而要综合行政区划、学校布局、适龄儿童数量和分布状况综合因素,离得更近不意味着就能“就近”。顾先生则认为,“就近入学”是上位原则,其他原则是下位原则,是辅助性的,是为“就近入学”服务的,不能用其他模糊的原则,把最清晰的“就近入学”原则架空了。
  此外,学区划分程序也是这一事件的焦点。教育部门认为,确定的公办小学的施教区范围和招生规模,符合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顾先生认为,学区划分程序要广泛听取意见、听取群众尤其是利益相关方的真实声音,而不是秘密进行“糊弄百姓”。
  “就近入学”出现争议,是教育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应当用发展的思路、改革的办法去妥善解决。如,公办小学施教区划分,直接关系公众利益,划分原则与方式要让公众知道、请公众参与,让公众知道区域内适龄儿童数量、学区划分原则等,以公众参与保证其阳光性和科学性,而不能“闭门研讨”。更为重要的,在一定区域内,社区学校、一般学校、区重点学校、市重点学校,各自形成的条件不相同,分布也不均匀,这是引发“就近入学”争议的关键。通过改革举措,对校际之间、区域之间的教育资源进行有效调整,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教育不公问题。
  在这个意义上,“就近入学”,也是倒逼教育改革闯关的一次契机。深化教育改革,及时化解现实中的新矛盾新问题,确保“就近入学”政策不断完善并趋于稳定,对教育部门是一次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