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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究竟是本什么书

2015-04-29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 于翠玲

  《弟子规》不是国学经典,更非一字不能改,各个时期对其都有适应时代的改编。
  在当今推广“国学”的活动中,《弟子规》成为一本备受推崇的教材,被冠之以“国学经典”的名目而大量出版,在大众媒体中广为传播,并且进入了中小学和民间私塾。《弟子规》到底是一本什么书?是否可以称之为“国学经典”?对此,一方面要从文献学角度,梳理这本书形成及流传的资料;一方面要从阅读史的角度,认识这本书的内容被后人如何解读及其受到政治、文化、媒介等因素影响而发生变化的过程。
  首先,《弟子规》不是国学经典。
  《弟子规》原名《训蒙文》,最初由清代康熙年间的秀才李毓秀(1647-1729)编纂,后经清代贾存仁修订,改名《弟子规》。虽然后人将《弟子规》与“三、百、千”(《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相提并论,实际上《弟子规》不是一般童蒙读物,其内容主要参考了宋代理学家朱熹所编纂的《小学》、《童蒙须知》。朱熹根据童蒙养正的宗旨,摘录儒家典籍中有关道德礼仪的句子、名人治家教子的格言等,重新汇编,罗列为具体条规。《童蒙须知》开篇就说明:“夫童蒙之学,始于衣服冠履,次及言语步趋,次及洒扫涓洁,次及读书写文字,及有杂细事宜,皆所当知,今逐目条列,名曰‘童蒙须知’。”《弟子规》中所列举的各种具体规矩就吸纳了上述内容,如“冠必正,纽必结,袜与履,俱紧切”之类,属于朱熹所谓“衣服冠履”方面;“读书法,有三到。心眼口,信皆要”之类,属于朱熹所谓“读书写文字”方面。
  朱熹一派的理学家先后对《小学》《童蒙须知》进行改编,曾采用过五言(陈淳《小学诗礼》)、三言(李毓秀《弟子规》)及四言(罗泽南《小学韵语》)等韵语形式,删减或裁剪原文的语句,使儿童便于诵读记忆。当时的改编者和私塾教师自然清楚这些童蒙读物的内容来源,不会将片段的韵语称为经典本身,否则就不会一再加以改编了。今天的学者也不妨从儒家经典中取其精华,编写新的“小学”读本,或者对《弟子规》稍加改编。但有人说《弟子规》一字不能改,否则就不是国学经典了,这是完全没有根据的。
  其次,《弟子规》并非必读的儒家经典。
  古代教育对小学、大学有明确区分,所谓小学属于八岁开始的“童蒙之学”,主要学习的是为人弟子在言行举止方面的规矩,而十五岁时开始学习儒家经典。元代人程瑞礼规定私塾读书的日程是,自八岁入学之后,先读朱熹《小学》;在十五岁后“依朱子法读《四书》注”。这种阅读顺序,早在宋人编纂的《三字经》中已有说明:“唯学者,必有初,小学终,至四书”,然后读《孝经》、读“五经”等。晚清理学家罗泽南的《小学韵语》也写到:“《小学》一书,做人样子,儿曹诵读,当自此始。《小学》既终,四书宜知,四子之书,五经阶梯。”如果说朱熹所阅读的儒家经典是原文本,其《小学》是对儒家经典的摘录和汇编,而后人参考朱熹《小学》而改编的童蒙读物,已经是第三层次了。所以,《弟子规》本身只是一种童蒙读物,或者说是儒家通俗读本,而不能称之为儒家经典。
  晚清民国时期,在政治制度、文化思想、教育体系根本变革的大背景下,关于中小学生是否应该读经的问题,曾经有过多次论争。1904年初颁布的《奏定学堂章程》,规定中小学堂皆设读经讲经科,初等小学堂讲授《孝经》、《四书》、《礼记》节本,其中并无《弟子规》。1912年初颁布的《普通教育暂行办法》规定“小学读经科一律废止”。1935年关于中小学是否应该读经再次引发论争。无论争论各方的观点如何,所谓读经都是指儒家经典而言,传统的童蒙读物是不在其列的。同样,关于“国学”是什么,是否应该提倡国学,学术界也有过争论。1923年初胡适、梁启超相继为留学生开列了“最低限度的国学书目”,其中所列举的都是中国文史方面的典籍,根本不可能杂入通俗浅近的童蒙读物。那一时期出版的数十种“国学概论”中也没有《弟子规》的位置。由此来看,在当今的“国学”热潮中,出版社将《弟子规》等童蒙读物一律冠之以“经典”、“国学”,甚至加上“不能不读”的标签,是缺少历史依据的“炒作”。
  最后,我们应该如何读《弟子规》。
  针对当今社会人心浮躁、道德缺失底线的现象,人们自然希望从传统文化典籍中寻找拯救的力量。特别是儒家的孝道观念,作为维系个人与家庭关系的基本伦理规范,依然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道德标尺。《弟子规》主要讲述儒家的伦理观念和弟子规范,也可以成为今天对儿童进行道德教育的一种读本。但要理解《弟子规》的意义,必须将其放置在朱熹理学的体系之中。
  《弟子规》主要讲述的是古代“小学”层面的礼仪规范,而在家庭伦理中“事亲”是最为重要的,从“父母呼”开始,到“亲所好”、“亲有过”、“亲有疾”等等,都有详细的规范。教育孩子孝敬父母,其作为古代礼教的基础内容是可以理解的。但在今天看来,其中有的规范是不近人情也是不能效仿的。例如,“挞无怨”一句,出自《礼记·内则》,晚清罗泽南《小学韵语》解释:“三谏不听则号泣以随之,亦以感动亲心,庶几或听也。”这已经略去了“父母怒不悦而挞之流血”的意思。今天却有“美绘国学启蒙读本”为此配上卡通图,表现父亲举手要责打孩子而孩子委屈抹泪的样子;有的版本还增加古代孝子忍受父母责打的故事作为解说,这种宣扬严苛礼教的内容,即使是与民国时期的增补本《弟子规》相比也是一种倒退。民国新式小学建立后,有的国语、修身教科书中保留了“孝亲”和弟子日常规矩等属于朱熹“小学”教育的内容。民间书坊刊刻的《弟子规》则通过新增插图等方式,来拼接西学知识,例如,一种版本针对“天同覆,地同载”两句,插入了一张“天覆地载”图,竟然是半个地球。这说明在新式小学建立后,《弟子规》是主要在乡间义学中流传的儒家通俗读物,其文本形式也是可以改编的。
  朱熹《小学序》讲述了小学教育的意义:“古者小学,教人以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爱亲敬长隆师亲友之道。皆所以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本。”可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相互联系的,但修身是根本。“蒙以养正”的儿童教育,不仅是要学习为人弟子的规范,更包含着从个人到家庭、从治国到平天下的“类推”关系。《弟子规》在“总叙”中列出“首孝悌,次谨信,泛爱众,而亲仁”正是遵循“圣人训”而来的,将这些抽象的概念落实到言行举止的具体规范,不仅可以使儿童身体力行,还可以培养类推的思维,表达了儒家对童蒙教育的深层用意。这种类推思维涉及各种伦理关系,即使在当今,个人注重修身立德,又能推己及人,必然有助于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改善社会风气。但是,在当今的社会制度和组织结构中,“事亲”之孝行不能推及“事君”之忠(有人解释“君”是“领导”)。而且,《弟子规》仅仅是童蒙读物,主要讲的是为人子弟(“为子当孝,为弟当悌”,对女子另有《女诫》《女论语》等读本)的规矩,不可能完整阐释中国儒家文化的精髓,也不代表中国传统文化的完整体系,所以,不宜将《弟子规》的价值推及各个层面。
  在当今社会文化多元、道德观念混杂的环境中,通过阅读中国传统文化经典,无论是儒家的君子规范,还是道家的返璞归真、佛教的内在修行,都可以约束个人的内心以及外在行为,激发向善力量,提升精神境界,抵抗世俗世界的污染。目前的小学教育体制中缺少基本的“修身”科目,从童蒙养正的角度,让儿童阅读《弟子规》也是有意义的。但是,对童蒙读物的价值应该参照历史,加以辨析,不能过分拔高。特别要看清楚当今大众媒体在传播过程中所起到的推波助澜的作用,其声势是史无前例的。这会有意无意地对普通读者造成误导,以为凡是被大众媒体关注的,就是更有价值的(就是“国学经典”),就应该跟风而动,于是人云亦云,炒作愈烈,声浪愈高,反而使人们失去了理性的思考和质疑精神,可以说大众媒体本身的传播方式也改变了“国学”的含义。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