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含各分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15年1月21日
单位:元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转让基准日2014年8月3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其对应利息(含罚息、复利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2、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序号 债权行 债务人 担保人 本金
1 中国工商银行潍坊分行 潍坊海莱特锥形钢管有限公司 潍坊海莱特锥形钢管有限公司 2288688.00
2 中国工商银行寿光支行 寿光市浩远航运有限公司 寿光市浩远航运有限公司 25000000.00
3 中国工商银行潍坊奎文支行 潍坊海铖机械有限公司 潍坊海铖机械有限公司、
潍坊正大钢结构有限公司 13969730.06
4 中国工商银行寿光支行 寿光丽水肥料有限公司 寿光丽水肥料有限公司 7000000.00
5 中国工商银行寿光支行 寿光市鑫丰木业有限公司 寿光市鑫丰木业有限公司 4399968.05
6 中国工商银行青州支行 青州盛润化工有限公司 青州盛润化工有限公司 5949997.94
7 中国工商银行潍坊南关支行 寿光市源丰航运有限公司 寿光市源丰航运有限公司 13956956.8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15年1月21日
单位:元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转让基准日2014年8月3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其对应利息(含罚息、复利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2、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序号 债权行 债务人 担保人 本金
1 中国工商银行潍坊分行 潍坊海莱特锥形钢管有限公司 潍坊海莱特锥形钢管有限公司 2288688.00
2 中国工商银行寿光支行 寿光市浩远航运有限公司 寿光市浩远航运有限公司 25000000.00
3 中国工商银行潍坊奎文支行 潍坊海铖机械有限公司 潍坊海铖机械有限公司、
潍坊正大钢结构有限公司 13969730.06
4 中国工商银行寿光支行 寿光丽水肥料有限公司 寿光丽水肥料有限公司 7000000.00
5 中国工商银行寿光支行 寿光市鑫丰木业有限公司 寿光市鑫丰木业有限公司 4399968.05
6 中国工商银行青州支行 青州盛润化工有限公司 青州盛润化工有限公司 5949997.94
7 中国工商银行潍坊南关支行 寿光市源丰航运有限公司 寿光市源丰航运有限公司 1395695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