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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机关深化住房制度改革

和处理好干部职工住房问题工作会议召开

郭树清出席并讲话

2014-11-21 作者: 袁 涛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袁 涛 报道
  本报济南11月20日讯 今天上午,省委、省政府在济南召开会议,对进一步深化省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和处理好干部职工住房问题作出安排部署。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秘书长雷建国主持会议。
  郭树清指出,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采取有力措施,继续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着力解决各种房改遗留问题。先后组织实施了兑现一次性挂账补偿、清理超规定面积标准住房、补交购房款、核发房产证、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向地方移交住房维修资金等工作,开展了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无房职工一次性住房补偿试点,推进了住宅物业管理及补贴制度改革,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果。
  郭树清强调,坚持市场化、社会化的改革方向,健全符合国情省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是整顿“四风”、反腐倡廉的需要,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理顺分配关系的需要,是正确引导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是稳定干部教师队伍、吸引留住各方面人才的需要,有利于从根本上遏制部门单位违规建购职工住房,进一步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树立政府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要按照“开正门、关后门、堵旁门”的原则,采取一揽子措施推进公务人员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不断完善住房制度和住房供应体系。
  郭树清指出,妥善处理房改后部分省直单位建购住房问题,是落实中央巡视组要求,全面完成整改工作的一项硬任务,也是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较大举措。要坚持一个干部职工家庭只能享受一次房改优惠政策的原则,对房改后各种集资建房、优惠购房的不规范做法统一进行清理规范,坚决纠正干部不合理多占住房问题。对无房职工和优惠购房未达到规定面积的职工给予适当补助,完善易地调动干部住房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临时周转房制度。今后党政机关一律不得进行集资建房,一律不得动用公共资源补助团购住房,一律不得挪用其他财政资金支付干部职工的住房费用。
  郭树清要求,深化省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与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一定要扎扎实实把工作做细做好。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坚决维护房改政策的严肃性。坚持诚实守信,如实申报住房情况,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带头兑现承诺。这不仅是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政策解释和情况说明,取得干部职工的理解和支持。党员领导干部应自觉树立顾全大局的意识,学会换位思考,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领导班子和机关党委必须层层落实责任,自查自纠违规行为,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雷建国在主持讲话中要求,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本次会议精神上来,抓好任务落实,凝聚工作合力,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和省里的规定,不断提高住房工作规范化水平,确保省直机关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取得预期效果。
  会上,副省长季缃绮作了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和处理好干部职工住房问题的意见》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翟鲁宁、省政府秘书长蒿峰、省政协秘书长张心骥出席会议。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办公厅主要负责人,省政府各部门(单位)、驻济省管高校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工会主席参加会议。省纪委、省委各部委、省法院、省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受邀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