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靠问责规避不了信贷风险

2014-09-17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 孟 佳

  前几日,央行正式发布了8月新增信贷数据和社会融资规模数据,不出意料地比7月份数据大幅回升,不过这两项数据仍大幅落后于去年同期,不少分析人士认为,这远未达到此前的社会预期。
  考虑到银行业对中国信贷和社会融资的掌控和影响力,要理解当前的低迷数据,银行业的贷款意愿是绝对绕不开的因素。虽然在这几天的天津达沃斯论坛上,工行前行长杨凯生再次否认银行业惜贷,但层出不穷的舆论压力仍然频频指向银行。
  从今年上半年以来区域性金融风险暴露的频度上看,银行一时难以消退的消极情绪,似乎还会延续一段时间。实际上,从信贷的实操层面看,掌握银行资金投向第一道闸门的基层客户经理已成为惜贷、抽贷情绪最高涨的群体。
  笔者近来走访省内部分产能过剩压力较大的市,发现银行基层客户经理已成为银行惜贷行为事实上的发起者。
  以鲁西地区为例,周边地市产业结构偏重型化,又盛行联保互保贷款,是上半年金融风险集中高发区。不少银行客户经理在债务风险暴露后,按银行的流程履行了财产保全等风险应对义务,但仍遭到银行停薪等处罚。
  为了确保不再出现新的风险,客户经理们多消极应对,不再为新客户放贷,老客户到期后也不再续贷。客户经理惜贷、抽贷行为,又让这些经济转调压力本就很大的地区,在债务偿付泥潭里越陷越深,风险越暴露越多。
  并且,这种恶性循环会持续加剧。当前经济形势下,几乎所有企业都面临着巨大的流动性压力,银行抽走100万元流动资金都可能让一家数亿资产规模的中型企业轰然倒塌。出于自保的考虑,一家银行的客户经理抽贷,其他银行往往群起效仿。
  核心问题不只在于客户经理对企业和经济形势没有信心,客户经理对银行尽职免责机制的质疑,更是其惜贷、抽贷的动因。
  虽然2006年银监会曾出台《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框定了免责制度的框架,但在原则性文件细化的过程中,规则设计和解释权限都在银行,基层客户经理抱怨尽职免责标准完全是银行掌控。
  现实是客户经理为中小企业贷款让银行授信标准无的放矢。如果纯粹按照银行授信要求发放贷款,多数中小企业不符合信贷条件,因此中小企业贷款在流程和操作中,客户经理会帮助其认为基本面向好的中小企业制作授信材料,这在银行业内早已不是秘密。
  这一方面反映出国内银行业管理粗放、不规范,一方面也表明传统银行体制机制不灵活、授信要求不接地气。客户经理只要为企业授信材料提供便利,在出现风险后的尽职免责环节上就经常处于被动。
  就尽职免责制度本身来说,在银行风险管理中,银行似乎更强调针对结果的问责,只有确认损失后才会发起问责,疏于对平常贷前、贷后管理的强调,实则是本末倒置。尽职免责应是强调对过程的关注,强调管理过程中每个主体的行为应达到尽职标准。
  按照银行现行的问责机制,一笔大额不良贷款出现之后,与该笔贷款相关的前中后台部门责任人都有关系。但实际在贷前审查、贷后管理阶段,各条线各自为战的程度太高,没有精细化管理,客户经理和风控等人员在贷后管理中,责任既不明晰也不相互独立,出了问题后,各方难免推诿。
  从更宏观的视野看,客户经理是银行最基层的员工,主力军是毕业不久的大学生,没有经历过完整的产业周期。这波金融风险中,结构性、周期性的因素是企业经营出现困难的主因,很多风险无法单纯从技术上规避。而多数银行长于解读国家政策,疏于对行业和经济周期的深入研究,无法宏观引导银行信贷资金的投放方向。
  眼下出现的信贷风险,既涉及客户经理自身的问题,也兼有银行管理不善之责,但根本而言,这是金融资源结构性错配格局下、传统银行业经营模式遭遇新经济周期后无法逃避的转型阵痛。显然,这不是单靠处罚客户经理就能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