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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气质”考核,空气质量居前的烟台青岛两市被开罚单

沿海城市“挨板子”冤不冤?

2014-07-24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王亚楠

  在今天公布的二季度全省“气质”考核情况中,不仅首次出现“罚单”,且被开“罚单”的5个城市中,包括两个沿海城市:烟台、青岛。烟台考核垫底,得分为-7.8分,需向省级财政缴纳156万元空气质量补偿资金;青岛倒数第三,得分为-3.975分,需向省级财政缴纳79.5万元空气质量补偿资金。
  “气质”考核,沿海城市被开了“罚单”,难免会觉得有些“冤枉”。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考核结果初步汇算通报各市后,一些被“罚”的市有些不乐意:我们空气质量在全省一直是靠前的,是“好孩子”,怎么还能挨了“板子”?
  冤不冤,要看考核的目的和规则。
  我省制定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实施“气质”考核、实行生态补偿,就是为了促进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正是基于此,一市空气质量同比改善,就是对全省空气质量的改善作出了贡献,省级财政就按其改善的量核算资金,对其努力进行奖补;反之,一市空气质量同比恶化,就是拉了全省空气质量的后腿,省级财政也要按其恶化的量核算资金、开“罚单”,由市对省作出补偿。烟台、青岛的空气质量在全省看是属于较好的,但其同比恶化也是事实。
  更重要的是,即使从空气质量看,“好孩子”其实也还不“及格”。6月4日,环保部发布全国环境公报,按照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仅3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即各项污染指标年均浓度均达二级标准,也就是空气质量达到“良”。而我省列入74个重点城市中的沿海城市远未达标,甚至也没有进入空气质量前10名。“如果我省有城市能够稳定达标,那证明其空气质量确实已经比较好了,可以将其单成一列考核,允许其在稳定达标的基础上有所波动;但我们现在没有。”省环保厅有关处室负责人说。
  记者从省环保厅证实,我省一些沿海城市在大气污染治理上力度远远不如内陆城市。因此,一旦有特殊因素持续影响较大,“天生丽质”也难掩空气质量的恶化。据悉,二季度,烟台有一个月出现了20多天雾天,青岛则在进行大规模的地铁建设等,都对空气质量影响较大。另一组数据也可为佐证,上半年,17市中“蓝天白云,繁星闪烁”(能见度≥10公里)天数同比增加最多的是菏泽市,增加39天,而同比减少最多的是烟台市,减少了25天。
  “我们认为,这板子打得不冤,某种意义上,还是好事!”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对空气质量基础较好的沿海城市的一个警醒,“全省人民都在期盼空气质量尽快改善、早日达标,沿海城市基础好,也是最有希望率先实现达标的,但前提是,努力不能松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