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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提供法律援助,看上去很美?

农民工欠薪案频发,法律维权面临“两难困境”

2013-11-19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曲旭光 隋翔宇
  本报通讯员 任泽英 刘国军

大学生为农民工讨薪
  10月20日,来自潍坊的农民工李伟拿到了他已被拖欠了两个多月的工资8440元。这两个多月以来,他几乎夜夜睡不着。“在工地做水电工本来就挣不了多少钱,三个月工资被扣着,一扣就是两个多月,俺已经是走投无路了。”李伟说,“没想到这么麻烦的问题,最后竟被几个学生给解决了”。
  李伟自今年年初就在烟台某建设公司包工项目做水电工,一天的工资是140元,然而在8月份完工后,却有三个月工资无理由被扣不发。“农民工的工资问题一直是社会屡见不鲜的问题,我们在接到团市委委托的这起案件后,立即着手开始解决。”烟台大学法学院学生王娜说。
  王娜是一个名为“哈哈法律援助团”的学生组织成员,这个组织成立于今年4月份,成员全部是烟台大学法学院的学生,其主要的工作就是为烟台及周边地区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这个案子主要有两个不利因素,一是李伟工作时并未与公司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属于纯口头协议,无法直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二是4、5月份李伟领工资时是先领钱再签字,而6、7月份李伟的带班丁某以先签字后和公司上报,然后才能领到钱款为理由让李伟先签字,李伟在丁某的要求下签了字,后来却未拿到已签字范围内的工资。诉讼可能并不适合这个案子,我们经讨论后,决定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另一名参与该事件的法学院学生董赟说。
历程曲折艰难
  在开始援助李伟之后,10月9日,王娜和董赟从烟台大学乘坐公交车赶往求助人工作的福山区某建筑公司。
  然而,他们在办公室门口坐了半个多小时后,办公室负责人才出来,“他只说了一句话,李伟跟该公司没有劳动合同,所以不承认有雇用关系,欠薪也与该公司无关。”面对这样的解释,早有准备的董赟拿出了“证据”——李伟在该工地的工作证、工服,工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工作证上贴着李伟的照片,下面写着他的名字和工作编号。
  “我们还出示了李伟工友签字的证言,证据如此确凿,他们也就不得不承认了。”董赟说,“然而事情并未就此解决,原来该公司早已把工资结清给了承包人丁某,丁某成了关键人”。
  12日,王娜联系到了丁某,说明了情况后,约定与丁某15日在其福山区的工地会面。
  这期间,董赟也做好了替李伟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施压该公司督促丁某尽快给李伟发放工资。同时,着手准备去当地的仲裁局仲裁,要求公司提供李伟明确的工资表和考勤表。
  在明确知晓该公司已要求丁某将工资发放给李伟时,15日,王娜一行人又乘坐上了去往福山的公交车。
  “他似乎没想到我们会真来找他,态度也比较差。”董赟说,“有了公司的督促和仲裁局的仲裁,基本上问题解决了大半,剩下的就是给双方一个台阶下”。
  王娜回忆道,“半个小时后,情况有所缓和,我们就跟丁某说了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加上公司那边对丁某的施压,丁某总算松口,答应将工资发给李伟。”
  20日,正在上课的王娜接到了一个电话,李伟已经拿到他的工资了,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
农民工维权任重道远
  “成立‘哈哈法律援助团’目的很简单,一是为了帮助弱势群体,二是为了学以致用。”该法律援助团团长之一刘超群说,“我们都是在校学习法律的大学生,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
  作为该法律援助团的指导老师,烟台大学法学院副书记亓建生则认为,“在当下的商业环境中,这种欠钱不还的‘老赖’比比皆是。许多债权人可能本身并不具备法律常识,经济又困难,低成本的法律援助就成了他们的首选”。
  据了解,芝罘区法院今年以来审理农民工维权案件156起,98%以上胜诉。“农民工维权的案件通常案情脉络比较简单,只要整理好证据,通常胜诉的概率比较大。”芝罘区法院卧龙社区审判庭法官于克晓表示。
  但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哈哈法律援助团”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方式中还没有诉讼的案例。烟台鑫士铭律师事务所律师于海防认为,学生们这种低成本的法律援助背后也存在一定问题。民事诉讼法中有“一事不再理”原则,学生组织的法律援助机构毕竟不够专业,一旦提供的法律援助进行了诉讼且诉讼失败,那么造成的损失将无法挽回。“这次案件因为只涉及一人,且事实较为明显,因而调解比较成功。然而,一旦事件复杂且涉及多人,那么集体诉将讼是此类事件的最佳选择。”于海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