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渔民投保内陆渔业养殖险首获赔付

2013-08-13 作者: 记者 尹彤 通讯员 师广斌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尹彤 通讯员 师广斌 报道
  本报邹城讯 近日,邹城渔民李生存拿到了8620元的淡水养殖互助保险赔偿金,这是山东省首例内陆渔业养殖险赔付案例。
  据了解,7月中旬,山东省渔业互保协会和济宁市渔业局在邹城市开展内陆渔业养殖财产保险试点工作,当天多位互保会员与山东省渔业互保协会签订了淡水养殖互助保险合同,保障金额20万元,投保面积160余亩。
  7月23日,由于持续多日的阴雨天气,互保户李生存的鱼塘出现了1000多斤死鱼,第二天又死了3000多斤。25日,李生存与互保协会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工作人员当天来到池塘核实情况,确定共死亡4310斤白鲢。通过对鱼苗费、饲料费,人工费等成本进行核算,按成本的80%进行赔偿,其共获得了8620元的赔偿金。
  济宁市渔业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渔业养殖具有高风险、事故率高的特点,像李生存一样的渔民长期以来都在盼望着能有一种将意外带来的风险降至最低的政策。内陆渔业养殖保险的推行对保护渔民群众养殖财产安全,增强广大渔业养殖户抵御突发风险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