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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规划新政”:提效,更要提质

2013-03-07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核心提示
  人员向一线下沉,权限向一线下放,审批在一线完结——在济南市去年底出台了包括深化行政审批机制改革在内的十大改革方案后,作为项目审批重要环节的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率先行动,改革城市规划审批管理体制。
  规划是城市建设的龙头。济南规划新政,下放的不仅仅是权力,更多的是责任;提高的不仅仅是审批效率,更多的应是规划水平和质量。
  □ 本报记者 晁明春

放权 放权
  蛇年春节,对位于龙奥大厦六楼A区的济南市规划局机关及派驻在外的干部职工们来说,体味更深的不是节日的闲适,而是忙碌。
  忙什么?忙着适应自己的新岗位。“通过专业技术人员聘任、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等,全系统有114名干部职工岗位进行了调整,把精兵强将充实到基层。春节之前人员已全部调整到位。”济南市规划局局长贾玉良介绍说。
  人随事走,人员的变动意味着权力的流动——在济南市去年底出台了包括深化行政审批机制改革在内的十大改革方案之后,作为项目审批重要环节的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率先行动,以“放权、提效”为核心的济南“规划新政”正式拉开大幕:自3月1日起,全市95%的规划区域的审批权限包括批后管理和全面选址都下放给到设在区发展一线的规划分局。
  “长期以来基层群众对行政审批最为诟病的,就是基层一线熟悉情况却没有审批权,只有层层上报研究从而导致项目审批时间长、落地慢。怎么解决?只有向改革要活力、求出路。”贾玉良说。为此,济南市规划局多次组织调研组,赴广州、深圳、成都、合肥等地,学习调研管理体制、分局建设、制度保障、分类决策方面的先进经验,反复研究确定了“重心下移、靠前服务,明晰职能、权责一致,积极稳妥推进、分步有序实施”的指导思想,制定了改革时间表。
  整后,济南市规划局直属第一、第二分局由原来合署办公,共同负责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四区建设项目批后管理,调整为独立办公,全面行使规划管理权限。其中直属第一分局负责历下、市中两区,直属第二分局负责槐荫、天桥两区,直属第三、第四分局和高新分局人员和职能未作重大调整,仍分别负责历城、长清、高新规划服务工作。
5%与95%
  “古城及泉城广场周边片区,东至历黄路、历山路、朝山街,西至顺河高架、铜元局前街、铜元局后街、饮虎池街、上新街,南至文化西路、泺源大街,北至少年路、胶济铁路、明湖东路、东关大街,用地面积653公顷;”
  “商埠区,东至纬二路、西至纬九路、南至经六路、北至经一路,用地面积182公顷;”
  “再加上东部CBD、奥体中心及龙奥周边、西客站核心区、北湖核心区等,这六个片区的规划方案由市局审批。”贾玉良告诉记者,“这六个片区总用地面积2592公顷,不到全市总规划区域的5%的核心部分除外,其余95%的规划区域,包括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证等‘一书三证’为主体的城市规划日常管理和审批事项,全面下放至分局。”
  市规划局的主要职能今后逐步调整到开展战略研究、编制重要规划、协调重点项目、制定政策及技术规定和监督指导分局等工作上来。区分局比市局需要承担更多的决策内容,只要是分局能够直接决策办理的事项,不再通过市局审查决策。这样,就真正实现了市、局两级的分级决策机制。
  放权并不意味着撒手不管。与放权同步出台的还有规划审查会、方案审查会制度,推行分类审查:业务会主要研究审查具体项目办理和处置原则,分为市局业务会和分局业务会两个层级;规划审查会主要研究城乡规划编研成果,着重对各类规划编研方案进行分析、研究、论证,提高规划编研水平;方案审查会主要研究重要、重大和有影响的建筑方案,提升建筑方案水平,打造精品工程。
提效,更要提质
  “深化规划管理体制改革,推进规划管理重心下移,前提是市级规划管理权限集中统一行使,这是规划法的规定。”在2月27日的济南市深化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济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晓刚反复强调,把“一书三证”审批权下放到规划分局,不改变全市“一张图”、“一盘棋”的法律规定。因此,各区的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必须在符合法律法规、符合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开展。
  权限下放了,审批流程优化精简了,服务效能提升了。但同时,各基层党委政府参与规划的动力与能力也增强了,与规划部门的衔接也更加紧密了,他们的意见建议对规划的影响力也相应会增大。
  “会不会因基层的政绩冲动而影响规划的完整性、影响规划的整体水平?以前规划的权限也不只一次地下放下收,但愿这次‘规划新政’能走出‘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怪圈。”有专家担心。
  改革的根本目的还是为了提高省会济南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提效,更要提质。为此,济南市规划局在改革方案中专门提出,要将队伍建设作为分局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实力量,加强培训和考核,完善制度机制,特别是加强廉政建设,强化依法行政。
  “除了加强廉政教育和内部监督,更重要的是强化外部监督。凡是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一律主动公开,加强规划宣传、规划公示和公开听证工作,做好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扩大公众参与,做到信息透明、审批透明,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贾玉良强调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