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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复印费”闪烁公共服务寻租魅影

2013-01-21 作者: 房 梓 来源: 大众日报
  □ 房 梓

  日前,有微博曝光在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复印卷宗时,每页被收费3元。因为需复印的卷宗数量较多,近万页卷宗需支付29000余元。此事被曝光后,引起社会热议。(1月20日《人民日报》)
  谈到江西宜春法院的天价复印费,便想起两年前儿子住院复印病历的事情。医院以原件存档,只能复印为由,十几页的病历便收了二十多元,心里堵得慌。很明显,医院把复印变成了拓展增收的产业链条,将患者本应享有的权益,当成特殊的商品在兜售。
  天价复印费之所以广泛存在,有着共同的理由:一是提供复印的原件属于部门所有,二是复印的必须性,带有明显的垄断绑架特征。推而广之,在其他的领域,如档案馆、图书馆、高校,乃至行政机关,都有着如此特殊的气场。如果不加以约束,自然泛滥成个人或者部门牟利的工具。比如,在百度上检索“复印高收费”关键词,跳出不少网页,其中包括复印医院病历或成绩单证明时要价过高的投诉。
  医院、高校、图书馆、档案馆、行政部门等都是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很多的服务便利,如医院向病人提供病历、法院向当事人的代理人提供案卷等,本都是公民应该享有的法定权益。在因特殊规定限制的条件下,由获取人支付复印的成本虽然合理,但绝不能变成要价的筹码。
  畸高复印费透支了公共服务本色,闪烁着公共服务寻租的魅影,与很多的公共服务部门“不给好处不办事”的思维如出一辙,畸高复印费的根源还在于公共服务机制中对服务对象的权益缺少刚性保护。
  解决复印高收费问题,不能头疼医头脚痛医脚,而应该着眼于完善公共服务制度设计,尤其是完善监督制约、投诉问责机制,使宽泛的服务有具体的规则制约,从而遏制住公共服务寻租牟利的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