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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吉祥物、志愿者标志征集公告

日期: 2012-03-02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将于2013年10月在山东举办。为举办一届“更具特色、更加成功”的中国艺术节,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山东省筹委会从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吉祥物、志愿者标志。有关事宜如下:
  一、征集作品要求
  1、应征作品须体现中国艺术节内涵,体现“艺术的盛会、人民的节日”的宗旨,体现艺术特点和文化创新,体现深厚的齐鲁文化底蕴。
  2、创意及构图新颖独特、内涵丰富、色彩明快、引人注目,具有第十届中国艺术节文字或形象元素。
  3、吉祥物应是活泼可爱的卡通形象,易识别、易制作。
  4、志愿者标志体现“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应与第十届中国艺术节标志相互映衬,成为密切关联的标识体系;适合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志愿者旗帜、服装、胸牌等使用。
  5、附简要《设计说明》,阐述设计思路、基本理念和表现意图。
  6、作品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
  二、作品规格
  采用A4幅面,彩色图形设计。附电子设计图光盘,标明所用软件名称、版本号和文件名。有条件可提供三维演示。
  三、提交方式
  请将作品装裱在黑色底板上,一式两份,并附带详细个人(单位)信息、通讯地址、联络方式、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及本人签署的著作权确认书(请查阅十艺节官方网站下载:http://www.10yijie.cn/),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投稿。
  请在函件上注明“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吉祥物、志愿者标志作品征集”字样。
  四、截稿日期
  2012年4月30日(邮寄以收到邮戳时间为准)
  五、评选方式
  本次活动由国内专家组成评委会对作品进行评选。
  评选结果将在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官方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布。
  六、奖励办法
  吉祥物入围作品获奖金人民币5000元。
  志愿者标志入围作品获奖金人民币4000元。
  吉祥物入选作品获奖金人民币30000元。
  志愿者标志入选作品获奖金人民币8000元。
  在同项中如同时获得入围和入选,则按照入选作品奖金发放。请获奖者按照国家规定自行纳税。
  七、注意事项
  1、作品入围后,作者为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山东省筹委会提供高精度Tif文件、延展设计图例。
  2、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稿,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3、在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山东省筹委会公布评选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参评作品。
  4、应征者参与本征集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5、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山东省筹委会对本次征集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八、投稿地址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6787号翰林大酒店421房间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山东省筹委会宣传活动部
  邮政编码:250014
  联系人:赵静雅
  联系电话:0531-81695992 0531-81695997(传真)
  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山东省筹委会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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