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大众日报 > 要闻

我省国资监管体制将延伸到县级

日期: 2012-02-29      作者: 袁涛       来源: 大众日报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记者 袁涛 报道
  本报济南2月28日讯 记者从今天举行的贯彻实施《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座谈会上获悉,全省国有经营性资产将进行集中统一监管,国资监管体制将延伸到县级。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尹慧敏出席座谈会。
  《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是我省第一部规范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共7章38条,立足我省实际,在固化体制基础、强化监管机制、健全责任体系、规范工作运行等方面取得创新和突破。在管理体制上,该条例规定,省、设区市独立设立国资委,作为本级人民政府直属特设机构,不单独设立国资委的市、县(市、区)授权一个部门或机构承担国资监管职责,明确了县级国资监管体制。
  同时,我省国资监管机构监管范围还将向文化领域延伸。该《条例》规定,文化领域的企业国有资产将采取“统一纳入、委托管理”的方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职责,其他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实施。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