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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以百姓承受力“倒定”住宅价格

日期: 2011-12-20      作者: 耿海军       来源: 大众日报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 耿海军

  国家发改委16日表示,明年将巩固和扩大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并将不断完善房地产价格监管办法,研究商品住房领域反暴利规定。(12月18日《羊城晚报》)
  房地产领域存在暴利,这早已是妇孺皆知的事情。比如前几天刚公布的“2011年度房地产行业年度30强企业总评榜”显示,上榜的30家企业平均毛利率为42.73%,较2010年提升了4.47%;平均净利率为28.91%,较2010年增加8.42%。从以上数据来看,说房地产市场存在暴利并不为过。这可以解释,为什么有那么多搞实业的企业家纷纷抛弃老本行,转战房地产了。因为中小企业的利润率一般只有5%—10%,比房地产业的利润差远了。
  当然,在一轮轮房价暴涨中,坐拥暴利的不仅是房地产商,还有地方。据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研究员管清友披露,“1989年至2010年的21年间,全国土地成交价款增长了6732倍,而卖地收入相当于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涨幅也超过300倍。”尽管今年楼市调控力度前所未有,但当前的土地交易市场仍然异常火爆。上海、北京土地出让金已相继突破千亿,而大连、天津亦距离千亿不远……
  地价之于房价,正犹如“面粉”之于“馒头”。 一边放任“面粉”飞涨,一边想要“馒头”跌价,这显然有些南辕北辙。鉴于土地是房屋关键的成本因素,我们在反对房屋暴利的同时,也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土地暴利。
  上个世纪60年代,新加坡决定实行“居者有其屋”政策时,土地价格是倒过来算的,即先把老百姓能承受的价格算出来,比如普通人4-6年的总收入是多少,如果平均是25万,那么房价就定在25万。这25万里扣除建筑成本、房地产商一定比例的利润(非暴利)后,剩下的就是土地价格,然后就按照这个价格卖给房地产商。
  现在的我们非比当年的新加坡富裕得多。据统计,今年前11个月全国财政收入接近10万亿,同比增长26.8%,中央和地方全部超收。所以目前来说,应减少“三公”等铺张浪费,合理分配财政收入,尽量减少对房地产的依赖。
  可以说,只要房地产商不拿暴利,卖地也不暴利,这样普通老百姓买房就会变得容易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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