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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好转方式这场硬仗

——山东保险业精心布局“十二五”

日期: 2011-11-15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 鲍 轩
  保费突破千亿元大关,由全国第五升至第三,省政府专门发来贺信;
  保险公司增至67家,全省没有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的缺憾成为历史;
  财产险一改巨亏局面,盈利大幅提升;
  人身险结构持续优化,各主要业务指标均保持全国领先;
  保险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农业保险覆盖55个县的596万农户,校园方责任险为全省中小学生提供910亿元风险保障,安全生产责任险为全省企业承担着33.7亿元的风险责任,旅行社责任险覆盖率达72%,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连续三年测评显示,保险诚信服务测评得分逐年提高,2010年为91.15分,消费者的总体满意度较高……
  一组组鲜活的数据,折射出的是山东保险业“十一五”期间,特别是2008年以来,攻坚克难、拼搏进取,在转变发展方式,提升质量效益,推进结构调整上,所取得的一系列成效。
  “十二五”时期,是全省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期。山东保险业将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紧密结合我省各项战略规划,精心布局,谋求实现保险强省新跨越,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转方式是一场攻坚战
  “转”字易写实难做,为好需下真功夫。通过近年来发展,山东保险业已形成这样的共识:转变发展方式是一场攻坚战,仅靠“零打碎敲”难以取得实质效果,需要全行业坚定信心、大刀阔斧进行标本兼治的改革。
  作为全国重要的区域保险市场,山东保险业历来是改革发展的排头兵。对于转方式而言,这里同样先行先试了一批较为成熟的经验和做法。且让我们走到近前,细看山东保险业在转变发展方式上打响的几场“战役”。
  第一,找准符合山东实际的发展道路。2008年,山东保险业提出了建设保险强省的发展目标,激发了全行业干事创业的热情。“谁先规范谁吃亏”“以保费论英雄”等旧观念被次第破除,法制意识、市场意识、服务意识等逐步增强。同时,全行业坚持服务大局,服务领域不断拓宽,三年累计承担各类风险责任41.53万亿元,赔付709亿元。积极参与“黄”“蓝”两区建设,加大相关领域保险创新力度,在诸城市开展保险业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试点。特别是,全行业提出转变发展方式,必须坚持“四个并重”:坚持业务增长速度与质量并重、保险资源开发与保护并重、竞争与协作并重、城市与农村两个市场并重。通过一系列发展理念的宣导,行业对转变发展方式认识更加深刻,发展活力明显增强。
  第二,坚持质量效益,推进结构调整。针对2006、2007年财产险大额亏损的状况,山东保监局于2008年提出“效益导向”监管思路,在其引导下,行业逐步树立“以效益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完善内部管理,加强成本管控。当年,山东财产险即扭亏为盈,承保利润7129万元,2009、2010年分别为1.68、12.28亿元,今年前三季度达18.5亿元,居全国第3位,29家公司中23家实现盈利。另一方面,大力推进结构调整,把重点放在调整产品结构、期限结构和区域结构上。财产险方面大力推动非车险业务发展,人身险方面大力发展风险保障型、长期储蓄型和期交业务,各主要结构指标明显优于全国水平。
  第三,抓住四个关键环节,着力防范化解风险。抓住高管、机构、市场、服务四个关键环节,防范人的风险、内控不严、恶性竞争和声誉风险。抓高管,加强对“人”的责任追究,建立管理责任人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处理人与处理机构并重。抓机构,深入推进分类监管,明确省级公司管控责任,加强对公司内控进行评估,出台机构案件责任追究督查规定。抓市场,定期对地市市场进行系统监测评价,对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整治,累计对265家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对223家机构实施行政处罚。抓服务,出台全国首个经质监部门认证的《山东保险行业服务质量规范》,较早实现车险保单网上查询,建立车险理赔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定期向社会披露。
  第四,持续优化政策、法制、舆论环境。省委、省政府将金融保险业列为优先发展的六大现代服务业之首,2009年省政府下发2号文件——《关于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有关部门越来越重视并善于运用保险机制促进工作,省委宣传部、省金融办、安监局、法院等部门制定了支持政策和推动措施。各市、县政府加大对保险工作的领导和推动力度。
  
  关键是要看“如何转”
  总体而言,山东保险业整体面貌已发生深刻变化,转方式、调结构各项工作均取得积极进展,保险强省建设的步伐越来越坚实。但是山东保险人对此却始终保持着清醒的认识。“转变行业发展方式非是一朝一夕之功,需要行业上下团结一心,协调推进大量的综合性、系统性工作,特别是要紧紧抓住‘十二五’关键时期,精心筹划,狠下工夫。”山东保监局局长任建国如是说。
  “十二五”期间,山东保险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最首要的就是要保证行业始终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一是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保险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发挥好保险功能作用,增强辅助社会管理能力。二是始终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创新产品,改善服务。三是始终坚持走规范化发展道路,大力推进市场、企业、行业规范化发展。对于山东保险业的目标来说,就是要让保险成为公众风险管理的首选金融工具,让保险行业成为真正受人尊重的行业。
  当然,对于转方式而言,明确了发展方向还不够,关键是要看“如何转”。对于转变发展方式的目标和途径问题,山东保险人同样有着深入的思考,结合市场实际,他们认为应该在“四个方面”发力。
  首先,要转换思想观念,注重知行合一。把思想从不合时宜、不利于科学发展的观念中解放出来,走出“潜规则”怪圈,让思想解放的成果付诸实践,在实践中不断深化思想认识。
  第二,要创新升级产品,充分体现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推进产品差异化发展,适应消费者多层次需求,强化省级保险公司的产品研发职能,增强产品的适应性,进一步回归保障功能,突出保险特色,完善条款费率。
  第三,转变管理方式,着力提升集约化精细化水平。大力推行数据和后援省级集中,推进产品、渠道专业化经营,深化分级分类管理,扭转粗放式考核导向,加强执行力建设,提升内控水平。
  第四,优化提升服务,让服务品牌成为市场竞争的核心。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销售和服务体系,推进服务的专业化、标准化、便利化,实现从价格竞争到服务竞争的转变。同时,在转方式过程中,要注重加强基础性工作,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等,增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文化建设——转方式的强大支撑
  立足于山东这片文化沃土,山东保险业发展显现了浓重的文化印记,文化建设也成为行业发展有力抓手。他们认为,塑造优秀的行业文化,对于优化保险生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增强核心竞争力,具有极其重要意义。特别是解决制约行业科学发展的难题问题,不能只靠监管、法律和制度,还要发挥好文化的凝聚、支撑和规范作用。
  作为山东保险人的代表,任建国很早之前便提出了要重视行业文化建设,他认为当前保险业在转变发展方式过程中,应当着力打造以“诚实守信”为核心内涵的保险诚信文化;以“扶危济困”为核心内涵的保险责任文化;以“令行禁止”为核心内涵的保险合规文化;以“合作共赢”为核心内涵的保险和谐文化;以“客户至上”为核心内涵的保险服务文化;以“与时俱进”为核心内涵的保险创新文化。
  植根于深厚的儒家文化土壤,山东保险业“十二五”期间在行业文化建设方面要努力实现六个目标:
  ——保险业的社会价值得到广泛认同,全体从业人员的职业自豪感和责任感明显增强。
  ——良好思想道德风尚进一步弘扬,诚信成为行业自信的基石,行业形象得到显著改善。
  ——尊重法律、合规经营成为高度的文化自觉,全行业依法合规意识显著提升。
  ——共同发展、合作共赢的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形成有序竞争、和谐发展的崭新局面。 
  ——崇尚专业、开拓创新蔚然成风,行业科学发展的活力不断增强。
  ——行业文化活动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充分展现,行业的凝聚力明显增强。
  任建国坦言,文化建设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既不能急于求成,又要积极作为。“十二五”时期,他们将努力把山东保险业建设成为文化特色鲜明、文化优势显著、文化作用突出的行业,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保险强省建设提供强大文化支撑,把保险这一高尚的事业真正做高尚。
  
  监管创新——转方式的科学保障
  加快转变行业发展方式,离不开科学有效的监管保障。作为坐镇山东的监管领航者,任建国自知重任在肩,不容有失,所以始终强调“守土有责”,认为监管部门在推动行业转变发展方式上,要重点扮演好四个角色:
  一是做科学发展的“推动者”。坚持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大力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出台对保险业的支持措施,完善分类监管制度机制,促进保险机构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
  二是做公平环境的“营造者”。加强监管文化建设,牢固树立“公正、为民、专业、廉洁”的监管价值观,坚持公平公正、阳光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强化综合治理,将外部监管与内部管控结合起来,提高依法经营意识的内生性。
  三是做消费者权益的“维护者”。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为民监管意识,加强服务质量监管,严厉打击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切实解决“理赔难”和销售误导等突出问题。
  四是做系统风险的“防范者”。发挥主导作用,构建以保险机构为主体,以社团组织为补充,全面覆盖、全程管理、全员参与的风险防范体系,将宏观监管与微观监管结合起来,建立完善审慎的风险监管体系,健全风险监测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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