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拄拐走万家 乡村促和谐

——伤残退伍军人李洪华32年甘当义务调解员

日期: 2011-10-17      作者: 本报记者 韩希江  本报通讯员 卢 军 黄 健       来源: 大众日报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 本报记者 韩希江 
   本报通讯员 卢 军 黄 健
  
  一支拐杖,一辆单车,32年来,这名伤残人,走千家万户解恩怨;
  跑断腿,磨破嘴,赚杯水,32年来,这名退伍军人,义务为民理纠纷。
  他就是李洪华,菏泽市定陶县马集镇力本屯村三级伤残退伍军人。
伤残退伍兵当起乡村调解员
  1975年4月,因为部队训练时的一次意外,李洪华的右腿被炮弹击伤后无法弯曲,加上坐骨神经断裂,几乎丧失了劳动能力,他的生活轨迹不得不发生改变。1979年,年仅28岁的李洪华退伍回乡。
  返乡后的李洪华遇到意想不到的艰难。那时,他和妻子、2岁的女儿以及70多岁的老母亲,一起挤在两间破败不堪的土坯房里,家里仅靠妻子一个人支撑,吃了上顿没下顿,岳母甚至逼着女儿和他离婚,生活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
  在他最困难的时刻,乡亲们纷纷伸出援手,东家端来玉米面,西家拿来地瓜干,定陶县民政部门也送来建新房用的木料和砖块,并落实了伤残补助金。
  生活逐渐好转起来的李洪华,心存感激,考虑为乡亲们做点事,可一个几乎没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能干些什么呢?
  “咱村里人多姓杂,邻里矛盾问题多,你有文化又是党员,还是退伍军人,要是你出面调解调解,可就算给村里帮大忙了。”村民一句话,点醒李洪华——调解不仅能帮助村民解决实际问题,还能减轻政府负担,是件好事。就这样,李洪华当起了义务调解员,管起了“闲事”。没想到,这一管就是32年。
  “跑断腿,磨破嘴,唾沫星子上下飞,最多能赚杯水。”义务调解不收费不吃请,不仅一杯水赚不来,还得自掏腰包。这些年,李洪华花在调解纠纷上的交通费、协议书文印费、通信费等,加起来有几千元。
  搞义务调解之初,李洪华拄着双拐在村里奔波。为方便出行,李洪华练习拄单拐走路。一天下来,脚上满是血泡,右腿没知觉不知道疼,脱掉鞋后才看到右脚趾头血糊糊地黏在一起,掰都掰不开。妻子多次哭着劝他停下来,但好强的李洪华坚持了下来。
  大半年后,他居然甩掉了一支拐杖,奇迹般地“走”了起来。再后来,李洪华又凭着惊人的毅力学会了骑自行车。32年来,李洪华行程逾万里,足足用坏了16支拐杖、骑废了3辆自行车。
从说事拉理到依法调解
  在经年累月的调解过程中,李洪华并不是事事顺心。
  刚开始调解时,李洪华靠的是“退伍军人、家族辈分”等牌子。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农村矛盾从家庭琐事发展到工伤意外、合同纠纷等,“土办法”逐渐派不上用场。
  1985年,村里发生一起离婚纠纷:男方患有癫痫病,结婚半年后复发时,女方已经有了身孕,女方提出离婚并私自打掉胎儿。男方扣下嫁妆向女方讨要生育赔偿,双方闹得不可开交。
  面对错综复杂的纠纷,李洪华犯了难。他强烈地意识到:调解矛盾纠纷,光靠一腔热情不行,还要有丰富的法律知识。
  从那以后,李洪华把学习法律知识当作“头等大事”:托人去县里买来《农村法律100问》等书,利用弟弟在县检察院工作的便利条件,去找法律书看,厚厚的几大本《中国法律大全》几乎被他翻看了个遍。20世纪90年代家里有电视后,他一有时间就看法律节目,学习并记录相关案例。
  2008年初,村民程传才在为镇客运站建房子时,不慎被高压电击倒,不治身亡。其家属要求赔偿,而客运站三个承包商却互相推诿。愤怒的程家集合了100多人,拿着棍子、铁锹,把客运站围得里三层外三层,眼看一场械斗就要发生。李洪华听到消息,立即赶到现场,劝双方克制情绪,依法解决。
  李洪华运用学到的法律知识,有理有据地作着耐心调解。三天三夜后,双方最终达成协议,三位承包商凑钱为程传才家足额赔偿了抚养赡养和丧葬费等。
  李洪华的调解能力和水平,在越来越多的疑难问题上体现出来。时间长了,调解成功的事例多了,村民一传十、十传百,李洪华的名声就传开了。方圆十里八村的大事小事、矛盾纠纷,都喜欢找他。2001年3月,在本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李洪华高票当选为村委会委员兼村调解委员会主任。
“我还要当那个好事的老李”
  有了多年的调解经验,李洪华深深体会到,要想使群众矛盾减少,更重要的是让当事人懂法。于是,李洪华利用农闲、假日等时间,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置办法制宣传栏。他还编写了化解矛盾的“七言诗”,印成通俗易懂的小册子发到邻里们手中。在调解之余,李洪华走上了为全镇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道路。
  2006年,定陶县马集镇成立了司法调解中心,鉴于李洪华有丰富的调解经验,又在村民中有很高的威信,镇里聘请他任首席调解员。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有限,在当地相关部门的支持协调下,李洪华先后帮带了200多名基层调解员。现在,作为菏泽市的首席调解员,他更是经常走上讲台,对基层调解员进行培训。
  32年来,李洪华先后调解各类纠纷500多起,有36对夫妻因为他的调解破镜重圆,调解成功率在98%以上,履行协议率在96%以上,没有发生一起调解成功后再出现诉讼的案例。李洪华也多次获得“优秀伤残军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等荣誉,2005年更是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标兵人民调解员”。
  “虽然我已经60岁了,但是只要我还能动,大家还愿意让我去调解,我就还是以前那个好事老李!”李洪华拄着拐杖,笑呵呵地对记者说。
  为了方便李洪华开展工作,县里最近专门为他配备了一辆电动车,车上喷有几个大字:“李洪华调解车”。这下,老李跑得更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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