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家企业试点跨境人民币结算

日期: 2011-09-06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通讯员 来存领 记者 吕光社 报道
  本报济宁讯 近日,济宁一家农产品出口企业收到境外货款100万元,该笔货物于今年初签单,使用人民币结算相对于美元,使企业避免汇率损失约3.6万元。“好处不仅如此”,该企业财务负责人表示,“假设用美元结算,结汇费用大约还需要2000多元。这两项加起来节省的费用接近4%。”
  去年8月,济宁纳入第二批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城市,试点企业进口贸易、不涉及退税的出口贸易、跨境服务贸易、境外直接投资等,均可自愿采用人民币结算方式。据了解,跨境人民币结算相对于外汇结算具有许多优势,企业可以节约成本,一般可节约2-5%的汇兑、套期保值等成本;可以规避汇率变动风险,锁定利润;资金到账日期明显缩短,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以省却财务管理麻烦,节省时间和人力物力。
  试点跨境人民币结算以来,济宁已有10家银行在市人民银行备案,这些银行作为跨境人民币结算银行,可以为企业提供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跨境投资、跨境融资、跨境担保等方面的结算服务。目前,济宁已有57家企业试点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结算金额达57.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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