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新政本月开始实施

济宁28万纳税人成“免税族”

日期: 2011-09-06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本报记者 王佳声  见习记者 张誉耀 张文倩
  自9月1日起,我国开始正式施行个税新政。此次个税政策调整,相较以往五次税法修正,调整内容更多,涉及面广,通过实施提高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与调整税率级次、级距的联动,可有效发挥对收入分配“削高扩中补低”的调节作用。
个体工商户今年分段计税
  按照新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按年度计算,税务部门对纳税人2011年的生产经营所得采取分段计算应纳税额,即9月1日前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9月1日(含)后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所缴纳的个税,在此次新政实施后会全面减少。除免征额提高外,第一级级距由5000元调整为1.5万元,最高一级由5万元提高为10万元。此外,个体户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月薪4000元可少缴160元
  据济宁市地税局税收管理二科科长戴恩东介绍,比照此前的个税政策,新税法主要从四方面进行了修订:一是工薪所得扣除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二是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9级调整为7级;三是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调整;四是个税纳税期限由7天改为15天。
  按照新标准计算,月薪4000元将少缴税款160元。戴恩东举例说,李先生2011年9月3日实际取得已扣除“三险一金”工资收入4000元,将超过3500元减除费用标准的500元,乘以3%的税率,计算出9月份应纳税额为15元。而按过去的标准计算则应缴税175元,由此算来,李先生9月份可少缴税160元。
  但也不是所有的人群都进入“减税族”,戴恩东告诉记者,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3.86万元是本次税负增减临界点,即在3.86万元以下的全都减税;反之,则加税。

8月工资9月发按新标准扣除 “免税族”异地购房或成难题
  家住置城国际的马先生告诉记者,他在某事业单位工作,工资是2800多元,一般在每个月的15日发上个月的工资,“我们8月份的工资是在9月份发放”。他关心的是,个税应该按哪个标准扣除?
  对此,戴恩东释疑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的公告,纳税人适用的工薪所得扣除标准和税率表取决于工薪所得时间,而非工薪所得的所属时间,即9月1日起取得的工资薪金应采用新个税政策,如果8月份或7月份的工薪在9月份才发,也按新标准计税。
  个税调整后,部分人喜忧参半:喜的是,以后不用缴纳个税了;忧的是,不缴个税,就不会再收到税务部门寄发的纳税证明。而没有纳税证明,今后买房、买车、出国都可能遇到麻烦。据了解,办理信用卡、签证,甚至损害赔偿等维权事宜,都要用到纳税证明。
  对此,有关专家认为,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包括多种,即便工薪所得部分不到3500元,如果涉及劳务报酬、著作版税、红利等,也会有纳税证明。此外,即使不用纳税,也可到税务局申请“零纳税”证明,“零纳税”证明也是纳税证明,在某些领域的效力不可忽视。
全市“免税族” 增加了28万人
  “目前济宁市缴纳工资薪金项目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数约40余万人,费用减除标准提高后,在收入不变的情况下,人数将减少28万人,降幅达到70%。”戴恩东说,据测算,以济宁市2010年入库税款为基数,预计全年将影响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款约6亿元,今年后3个月的减收近2亿元。
  具体说来,月收入38600元以下的纳税人均有不同幅度的减收,月计税收入在3500元~38600元的人群中,每月最多能少缴480元税款,其中月计税收入在4000元~7000元的纳税人,减收幅度最大。
  济宁市属于中小城市,工资水平总体不高,通过抽样调查测算,纳税群体中收入在10000以下的比重高达98.81%;缴纳税款比重为83.75%,按新税法测算后减收幅度达61.72%。抽样纳税人中月收入38600元以上的纳税人仅23人,占抽样纳税人数的0.04%,缴纳税款仅占抽样税款的1.94%。
  戴恩东说,新个税法实施后,济宁市减收幅度较大,畸高收入人群的增收幅度仅占0.02%,考虑到高收入者增加税负的影响,从整体看,税款减收幅度约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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