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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县委书记专项述职抓党建

◆述前考核述中评议述后整改◆考核结果纳入综合考核内容

  • 日期:20110623
  • 作者:李洪川 韩希江
  •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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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记者 李洪川 韩希江

  2007年以来,潍坊市探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的有效途径,实行了县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专项述职制度,初步构建了一个述前考核、述中评议、述后整改相互衔接、配套有序的综合性党建责任述职体系,推进了基层党建任务落实和创新发展。
◆创新背景
  潍坊市基层党建工作有着良好基础,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值得深思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有的党组织书记对基层党建虽然重视,但亲历亲为不够,投入的心思和精力不足,存在以抓发展、抓政务代替抓党建的倾向;亲自调研、指导、督查偏少,不同程度地存在依靠部门抓党建,把管党责任“下移”的现象。
  面对新形势带来的新挑战,潍坊市组织部门意识到,对基层党建这个“基础工程”和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保障,不能停留在一般性的号召和浅层次的平推平拥上,必须下决心、下硬功夫去抓,必须抓住各级党组织书记这个“关键人”大做文章,以求取得“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应,彻底解决对各级党委管党责任约束“不硬”的问题。
◆创新实践
  本着突出党委书记主体地位、示范作用和强力推进的原则,潍坊市按照“抓关键人、带一班人、上下共促”的思路,实施了以促使县委书记更好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为重点的专项述职制度。述职每年组织一次,一般安排在次年第一季度集中进行;整个述职工作由平时考核、实地考核、述职会议及评议三部分组成,分别按3:4:3的比例加权量化计分;考核结果公开通报,作为评选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县市区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对各县市区的综合考核内容,考核分数达不到85分的,确定为基层党建工作薄弱单位,纳入重点管理。
  在县委书记述职前,明确规定县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的“六大职责”,作为县委书记“述什么”的基本依据,确保述职“不偏题”。在县委书记述职会议上,各县市区委书记就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进行述职,这是专项述职制度的关键和核心。整个过程坚持“阳光操作”,纪检部门全过程参与,当场公布述职评议结果,产生了强烈的“触动力”。
  同时,为了增强述职的客观性,按照“内容具体、全面细致、便于操作、易于评判”的原则,将年度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分解为县委、部门、乡镇党委和村居、非公有制企业5大类别、134个小项,每项都有明确的分值、评分标准,避免主观成分。在考核形式上,采取随机抽样、党员群众民主测评等多种形式进行,从多个角度了解掌握各地真实情况。
  在此基础上,潍坊市组织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39个相关部门,结合各自业务特点,从不同侧面对各地基层党建工作成效进行评价,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把县委书记推到党建工作前沿,进一步强化了“第一责任人”的主体地位和关键作用,促使他们自加压力,以党建思维谋划开展各项工作,发挥了良好导向作用。
◆专家点评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校刊部教授韩强:党委书记作为一个地方和单位的“一把手”,必须把党建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上,牢固树立抓不好党的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如何实现这样的目标,潍坊市探索的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无疑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思路。这一思路的成功之处在于,一是从强化责任入手,以责任倒逼党委书记的本职意识、职责履行。二是从“一把手”着眼,建立“书记抓、抓书记”工作机制。三是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稳步推进党建工作。越是基层,党的建设面临的困难越是具体的、可见的,而解决了一个具体问题,党的建设就会往前推进一步,在一个地方一个单位解决的问题多了,党员群众满意了,党的形象、干部形象提高了,党的建设自然就搞好了,因此,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点推进党的建设,在基层不失为一个好思路、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