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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1000万补贴群众看病

  • 日期:20110302
  • 作者:记者 李媛  通讯员 马晓波
  •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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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李媛 
   通讯员 马晓波 报道
  本报讯 城阳区近日出台了《城阳区城乡居民重大疾病救助实施办法(暂行)》,对因患尿毒症等7大病种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逐步实施救助治疗,医疗费用最高报销比例达90%。同时,该区提高了对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医疗救助标准,将全年累计救助额由不超过1.5万元提高到不超过3万元,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按照2010年的救助情况,《城阳区城乡居民重大疾病救助实施办法(暂行)》实行后,该区每年的救助资金将达到700万元。同时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医疗救助标准提高后,按照每年患大病救助低保、低保边缘人数测算,年需资金300余万元。这样,该区今年在这两项的投入将达到1000余万。针对城乡居民一般收入家庭人员因患尿毒症、白血病等疾病需做器官移植、骨髓移植等治疗的医疗费用支出巨大,难以承受巨额的医疗费用支出的问题,该区制定出台了对于《城阳区城乡居民重大疾病救助实施办法(暂行)》。该办法的救助对象为具有城阳区户籍、中等及以下家庭收入,参加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患重大疾病的城乡居民。
  此外,该区对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医疗救助逐年提高。自2005年开始实施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办法,救助病种为6种;2007年将病种扩大到17种,2008年将救助病种扩大到与医疗保险相同的病种,救助范围也由城乡低保家庭扩大到低保边缘家庭,救助标准也由最高6000元提高到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