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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21年7月14日

    郑庆芳:本院受理原告赵晓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 0682 民初87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沐浴店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阳市人民法院

    刘宾涛:本院受理的(2021)鲁0285民初3280号谭生哲诉刘宾涛修理、重作、更换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30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河头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宫垂玲: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立案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青岛中洲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于宝森: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彩云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20)鲁 0282民初1660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林建军:原告司正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和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 日上午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尹淑娟、李玉雨、吕喜云、范修杰、尹淑霞: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与你们、黄祖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鲁 0282 民初12731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段泊岚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李振芹: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三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丁绍禄: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聚川包装有限公司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282民初864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民事审判二庭提交上诉状及副本,并缴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栾世海:本院受理原告曹允涛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时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蓝村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青岛祥泰纺织品有限公司、青岛祥和瑞纺织品有限公司、青岛久洋实业有限公司、宋延照、江雅、孙洪平、谭翠玲、青岛祥和泰服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吉林省九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9 时 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蓝村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修利利:本院受理的原告刘荣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215民初123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许鹏、许汶:本院受理许鹏、许汶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鲁0282 民监 13 号案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吴启龙:本院受理原告邢海运诉你及青岛永鑫幕墙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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