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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天扬尘不见了︐天又蓝了

    “以前每次经过这里都是灰,眼睛、鼻子被迷得难受。”近日,家住临朐县秦池路附近的张阿姨拉着前来回访的检察官说,“现在扬尘污染减少了,空气质量变好了,从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仅用了一周的时间。”

    就在一周前,这里还是另外一番景象。临朐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在履行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责时发现,县城秦池路附近一建筑工地内开挖、清运土方未对裸露地面采取全面、有效防尘措施;内部露天堆存大量建筑垃圾,产生扬尘污染的场所未安装喷雾、喷淋设施,也未采取人工洒水抑尘措施。随着车来车往,再加上最近持续的大风天气,该片区域尘埃弥漫,附近的居民门窗紧闭。

    临朐县检察院认为,相关职能单位未依法全面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致使公共利益受损,遂向相关职能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上述企业工地扬尘污染进行监管,并加大辖区内大气污染行为的监管力度,进行污染防治。

    群众的呼声和期盼,就是检察干警履职担当的不竭动力。一方面,检察干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送到相关职能单位,积极宣传法律法规,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希望一起履职,共同维护一方生态环境;另一方面,与行政执法人员一道下基层、进现场,仔细调查、认真研判,组专班、拿措施、解问题,采取有效行动治理扬尘污染,形成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合力,让老百姓呼吸上干净清新的空气。

    相关职能单位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第一时间介入调查,积极排查现有污染源,摸清状况,对企业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监督企业对露天堆放的砂土进行防尘网覆盖。

    在县检察院牵头发动、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合作下,相关工地及物料堆场等逐一整改,第一时间化解了该领域扬尘污染的问题,有效解决了老百姓家门口的烦心事。

    推动扬尘污染整治只是临朐县检察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取得成效的一个缩影。“做好扬尘污染防治非一朝一夕之功,我们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凝聚各方共识与合力,织牢扬尘污染‘防护网’。”该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房永凤说道。张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