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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21年4月28日

    上海国艺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北京锦源增丰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赔偿原告货物破损损失 43368 元;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答辩期满后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9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魔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金泉与被告你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一、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并判令被告立即搬离涉案房屋。二、判令被告支付自2020年7月11日至实际搬离之日的房屋占有使用费(按照月租金4166 元为标准,暂计算至2020年 12月22 日为17774元)。三、判令被告支付自2020年7月11日至实际搬离之日的电费、物业费、水费(暂计算至2020年 12月 22日,电费为 104.1元,物业费为 798 元,水费为378元)。四、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以被告拖欠的费用总金额为基数,按照日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暂计算至2020年12月22日为 2432元)。五、判令被告支付律师费5000元。六、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0时 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二十二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祥金、青岛德晟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丰江与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依法判令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工程劳务费41608.00元,支付原告自2016年2月5 日起至两被告实际支付全部工程劳务费之日的利息(暂计算至起诉之日为 9002.05元),以上暂共计 50610.05 元;2.本案诉讼费由上述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 9时 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二十二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涓涓:原告冯彩云与被告刘涓涓旅游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202民初137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营口镁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德信环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营口镁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202 民初67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鹏、严军: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鑫正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诉你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撤销(2020)鲁0202执异292 号执行异议裁定。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郭志臣:(2020)鲁0202执恢461号执行裁定书(不予受理)及(2020)鲁0202 执恢461号执行裁定书(补正)均已发生法律效力,依上述裁定,对你提出的中止(2020)鲁0202执恢461号一案的司法拍卖程序请求不予受理,现责令你于公告之日起60 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两份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裁定,自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德林、青岛德林万向轴承厂、青岛德瑞祥汽车方向机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史政来与被告王德林、青岛德林万向轴承厂、青岛德瑞祥汽车方向机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0)鲁0202民初12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一、被告王德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史政来借款本金91万元,以及自2015年4月8 日至2019年 11月8日的利息损失(以本金 91万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 2% 计算);二、驳回原告史政来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于良好、何淑香:本院受理的(2021)鲁0285民初2819号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马树林、孙爱梅、范瑞芬:本院受理原告张晓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鲁0285 民初86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刘晓艳、宋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瑞虹支行与刘晓艳、宋永借款合同贷纠纷执行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102执恢320 号执行裁定书(拍卖)及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文号:鲁兴评报字(2021)第 017号,评估总额:4.74万元】。自公告期满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刘现文、崔瑞风: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瑞虹支行与刘现文、崔瑞风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102执恢306 号执行裁定书(拍卖)及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文号:北方亚事评报字(2021)第 10-001号,评估总额:15万元】。自公告期满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许永全、许美桂: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王新与许永全、许美桂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 0102 执恢145 号执行裁定书(拍卖)及网络询价报告(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1903394 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518198元,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654381元)。自公告期满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潍坊捷通交通设施有限公司、王家云: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高密市天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诉被上诉人宫凤敏、原审第三人杜宝先与你们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鲁07民终816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同飞建材有限公司,潍坊祥甲置业有限公司、潍坊祥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王尊平、朗绪刚、刘丽华、雷巧玲: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与被执行人潍坊同飞建材有限公司,潍坊祥甲置业有限公司、潍坊祥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王尊平、朗绪刚、刘丽华、雷巧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周认真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本院经审查后,作出(2021)鲁07执异5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变更申请人为申请执行人。现向七方被执行人公告送达(2021)鲁07执异5号执行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执行局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姜绍胜:本院受理的青岛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诸城市石丰建材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鲁07民终30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济成贸易有限公司、潍坊市济成贸易有限公司第二加油站:本院受理上诉人王太平与被上诉人潍坊市坊子区坊子工业发展区管理委员会南眉村村民委员会、原审第三人潍坊市济成贸易有限公司、潍坊市济成贸易有限公司第二加油站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本院已作出(2020)鲁 07 民终413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限你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阆峰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栖霞市金水合谷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代宗训与你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执行,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鲁0686执388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单位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日内给付申请执行人工程款 2317382 元及迟延履行利息,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栖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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