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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寡老人一生积蓄被偷

盗窃3万余元获刑3年 惯偷男子“八进宫”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一些技术产品给人们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然而孤寡老人往往跟不上时代的潮流,在生活中面临着许多问题。近日,济宁高新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盗窃案,被害人就是一个常年独自生活、将全部积蓄带在身上的孤寡老人。

    2020年10月24 日这天,年近七旬的老人李某和往常一样,吃完早饭骑着三轮车去农贸市场买菜,他的三轮车车斗里绑着一个十分破旧的包,这个包里装着的,是老人全部的家当。

    在菜市场里,李某先是买了1块多钱的白菜,转至鱼摊前想买条鱼时,一扭头发现身后的包不见了,他便焦急地在菜市场四处询问。但嘈杂的菜市场,没人注意到一个包的去向。

    李某赶到派出所报了警,面对办案人员,他一遍遍详细描述着自己丢失的破旧布包和那分层被收纳好的3万多元钱。当被问及为何携带大量现金在身上时,李某略显心酸地说:“这3万多元是我全部的家当,我走到哪里带到哪里,从不离身。我一个人生活,没有孩子,不愿意把钱存到银行,放到家里我也不放心。”

    原来,李某系孤寡老人,一生无配偶、无子女,一直独自生活,如今,年老体衰,丧失劳动能力,是村里的五保户、扶贫户。而这丢失的3万余元,是他这些年省吃俭用攒下来的全部积蓄。因为不相信银行,他便每月从卡里将钱取出来,一直带在身上。

    经过调取视频监控,公安机关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孙某。2020年10月27日,孙某被抓获归案,到案后的孙某对自己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孙某供述,当日他乘车来到农贸市场转着玩,无意间看到老人从车后的布袋子里掏钱买菜,就动起了歪念,趁老人挑鱼伺机盗走了钱包。随后,他转至一小区内,将包里的 3.7 万余元现金取出放在身上,将包丢在了小区花园内便快速离开了。

    经查,犯罪嫌疑人孙某前科累累,系惯偷。从1973年至今,因盗窃被劳改判刑及行政处罚多达8次,2019年11月末,刚刚刑满释放,便又故伎重施。

    经济宁高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21年3月15日,被告人孙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办案检察官提醒,社会中存在着大量像本案中被害人李某一样的孤寡老人,他们因为闭塞的消息和较为独立的生存方式与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逐渐脱节,他们不会使用移动支付、 ATM 存取款等信息化、现代化的“生活产品”,对于钱财的保管只能采取较为保守的方式。但无论是孤寡老人还是长期独居的人士,家中及身上尽量不要存放大量现金,以降低财产被盗的风险以及有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同时个人要增强防范意识,贵重物品要妥善保存。一旦遭遇财产损失,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朱新庆  徐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