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有奖,全民监督安全生产!

山东出台煤矿安全生产、油气管道隐患举报奖励办法

2021-04-06 作者: 陈巨慧 来源: 大众日报
  □通讯员 朱煜梁 马向阳 记者 陈巨慧 报道
  本报济南讯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近日,我省应急管理厅、财政厅、能源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煤矿安全生产、油气管道隐患纳入重点举报奖励范围,自今年3月18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指出,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煤矿安全生产、油气管道存在的任何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都可以举报。明确了隐患判定标准、举报方式内容、受理原则及奖励标准、奖励原则、资金渠道、奖金发放、领取方式、保密要求等内容。对举报核实的实名举报人分档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等不同额度的现金重奖,同时规定兜底条款,对未列明奖励情形的举报,经核查属实,同样给予不同数额的奖励,真正让群众知道“举报什么”“向谁举报”“奖励多少”,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形成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工作局面,全面提升能源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山东省煤矿安全生产举报电话:0531-85952698;
  电子信箱:snyjzjzx@shandong.cn。
  山东省油气管道安全隐患举报电话:0531-86032394;
  电子信箱:sdsgdzx@shandong.cn。
  □通讯员 朱煜梁 马向阳 记者 陈巨慧 报道
  本报济南讯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近日,我省应急管理厅、财政厅、能源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煤矿安全生产、油气管道隐患纳入重点举报奖励范围,自今年3月18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指出,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煤矿安全生产、油气管道存在的任何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都可以举报。明确了隐患判定标准、举报方式内容、受理原则及奖励标准、奖励原则、资金渠道、奖金发放、领取方式、保密要求等内容。对举报核实的实名举报人分档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等不同额度的现金重奖,同时规定兜底条款,对未列明奖励情形的举报,经核查属实,同样给予不同数额的奖励,真正让群众知道“举报什么”“向谁举报”“奖励多少”,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形成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工作局面,全面提升能源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山东省煤矿安全生产举报电话:0531-85952698;
  电子信箱:snyjzjzx@shandong.cn。
  山东省油气管道安全隐患举报电话:0531-86032394;
  电子信箱:sdsgdzx@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