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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批)

2017-08-23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44 116     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镇三教堂村领导人雕像旁、308国道旁的作坊不让生产,其他作坊却在生产。 济南市 其他     经调查核实,三教堂村有44家加工及经营的小工厂、小作坊,且土地、环保、工商、质检等手续不全,属于“散乱污”企业,已列入全区“散乱污”企业取缔台账内。当时,桑梓店办事处已取缔10家,其余正在取缔中。 是     天桥区政府责成桑梓店街道办事处党政主要负责人立即到达现场,指挥开展整治工作。截至8月15日,该村44家“散乱污”企业已全部取缔完。 无
45 117     济南市历城区董家镇齐鲁制药厂大气、水等污染相当严重,多次爆炸(5次爆炸以上),镇政府收受厂家贿赂。 济南市 水、大气     经调查核实:1、该厂废气各类污染物均达标排放,2017年6月、8月对齐鲁制药董家生产基地排放的污染物进行了监测,各项污染物均符合标准。2、该厂废水由厂内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输送临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2017年历城区环保局两次对该单位废水进行检测,均符合排放标准。3、该厂曾于2015年4月30日发生着火事故,2016年10月10日发生泄爆事故,均无人员伤亡,未发生次生环境污染事故。自2016年10月份,历城区环保局派员驻厂强化监管。4、历城区监察局按照法定程序对举报人反映的当地镇政府收受厂家贿赂问题进行了调查,未发现董家镇政府工作人员有受贿行为。 是     历城区政府责成区环保部门继续实行驻厂监管,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进行查处。对群众的投诉举报,立接立查。同时,责成区安监部门加强对该企业的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安全责任,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无
46 118     济南市市中区民权大街北头有个体户从事活禽屠宰,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下水道,异味较大。 济南市 大气、水     经调查核实:1.该店曾经营活禽屠宰,今年5月,泺源街道办事处下发《关于取缔民权大街和建国小经六路占道经营集市的通告》,对该店进行了取缔,取缔后该店改为出售白条鸡,已不再经营活禽屠宰。2.该店房屋属于违章建筑。 是     市中区政府结合全区拆违拆临工作,于当日(8月13日)13时对该房屋进行了拆除,并对下水道进行了疏通,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 通报批评4人。
47 119     东营市广饶县康居花园,每天晚上有刺鼻的气味,怀疑是含硫废气,已持续三四天,怀疑是当地化工企业排放的。 东营市 大气     广饶县政府组织人员对广饶县康居花园小区进行了现场检查。委托山东恒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于2017年8月13日夜间和2017年8月14日凌晨两个时段对康居花园小区院墙外上风向(东北角)1个,下风向(西南角)4个点位进行无组织废气(臭气、硫化氢、二氧化硫)检测。经查,广饶县康居花园小区附近未发现异味,检测结果在规定范围内。 否 无
48 120     德州市德城区太平街综合楼有20多个地下室,常年积水一米多,有恶臭。 德州市 其他     该综合楼由德州城建开发公司开发,据居民反映建成于1995年,经现场了解,该楼自建设以来,因地下防水未处理好,从一开始地下室就有渗水现象,且开发商多次维修未解决,开发商于2000年将地下室购房款退还居民。为了安全将地下室封堵,由于渗水、漏水等原因,致使地下室存在积水。 是     接到交办件后,区环保应急事项快速办理工作小组立即启动处置机制,责成新湖街道和区城管局即刻组织施工队伍对积水进行排水、除臭、通风,截至目前,排水、除臭工作已完成,待专家编制可行方案后,即刻实施。同时,已将相关情况与市住建局等部门进行了对接。市住建局、公用事业局已与区负责人共同到现场实地核查,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请山东省建筑科学院专家共同就房屋质量问题尽快拿出方案,进行维修,确保群众满意。 通报批评2人,诫勉谈话2人。
49 122     泰安市岱岳区泰安中科环保有限公司晚上排放气体,有很大异味,像焚烧垃圾的气味,影响范围很大。 泰安市 大气     信访举报所指的气味污染问题来源于山东岱岳经济开发区,泰肥一级路南,泰安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这4家单位具体是泰安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泰安中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泰安中科洁能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泰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填埋场。接到转办件后,岱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现场查看了泰安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泰安中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泰安中科洁能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重点对泰安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现场的垃圾运输线路、垃圾暂存库、垃圾分拣环节、垃圾渗滤液暂存池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明显的臭气外泄现象,现场能闻到轻微异味;对泰安中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喷淋吸附和臭气燃烧环节、生物洗涤除臭系统、沼气处理火炬燃烧系统,重点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各臭气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泰安中科洁能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未进行生产;泰安垃圾填埋场覆盖严密,垃圾渗滤液处理正常。在中科环保同一区域内,产生臭味的来源有三个:一是泰安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异味,产生的环节是垃圾运输车辆散发、沿途爬坡转弯遗撒、进出垃圾库逸散及生产环节管理不规范,人工分拣环节管理不规范,工人经常私自开窗导致异味等。二是泰安中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餐厨垃圾处理过程中有个别环节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垃圾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导致处理不及时,异味散发。三是由于泰安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有限,泰安垃圾填埋场部分垃圾得不到及时处理,有时覆盖不及时,导致异味散发。该区域异味叠加,治理难度大,环境承载能力有限,由于涉案企业扩规不及时,没有按时完成设备更新,加上企业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导致异味产生,周边群众反映强烈。 是     一是对泰安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全面整治。厂区内生产现场、垃圾库、垃圾输送通道门窗,进行全面性修复封闭,严禁私自开窗开门;运行设备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出现异常现象立即进行处理;严格要求运行调整人员,落实燃烧温度不低于850-950℃,垃圾进入炉膛燃烧必须完全燃烧,防止出现异味烟气扩散;强化尾气处理设施及除尘器运行监管,确保除尘布袋完好;除臭剂每天喷洒不低于4次,除人工喷洒外,督促企业购置喷洒车辆用来冲洗道路;加大投入,改造垃圾库自动密封门和分拣池、渣仓门;进入垃圾卸料平台的垃圾,安排专人即时进行清理,垃圾不留在垃圾卸料平台;运输车辆按照顺序进入垃圾库,运输车辆尾部必须悬挂集水箱,防止污水外流,造成环境污染;保证垃圾库为负压运行,垃圾库内臭气全部吸附到炉内进行燃烧;垃圾污水按照污水存量定期排入填埋场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池24小时运行吸风机,收集池全部密封,防止臭气外溢;收集池内每周加入100Kg除臭剂,与污水进行共同发酵,减少臭气的产生;垃圾卸料平台切割渗沥液排水沟、保证来往车辆渗沥液通过排水沟打入储存池后,进入污水站;磅房进厂车辆停放地等待区建废水收集池,收集车辆撒漏和冲洗水,然后车辆运送到污水处理站处理。二是对中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关键环节进行整治。对卸料平台、分选区域、预处理车间采取密封措施,保证构筑物处于负压状态,车间产生的气体负压收集后经集气管输送至除臭池采用生物过滤工艺进行处理,净化后经15m高、内径0.85m的排气筒排放;针对调节池由于搅拌作用会散发出一定的异味这一原因,在调节池口盖板上部用胶片覆盖,并用结构胶密封,同时引用集气管进行有组织臭气收集并处理;在调节池周边安装了一套自动喷淋装置,通过喷淋设备的雾化喷洒进行除臭。对调节池PV膜进行密封修复,将所有的破裂、开口处进行了补膜等密封性维修。三是要求垃圾填埋场严格按照规范填埋作业。暂存区按规范填埋作业,整体覆盖落实标准,严格遵守填埋顺序倾倒、摊铺、压实洒药、覆土,每天工作日结束覆盖15厘米黄黏土压实。垃圾覆盖区每间隔2.5-5米的垃圾层覆盖0.2-0.3自然土或HDPE膜覆盖,当日完成当日覆盖,作业面控制在15米之内,作业斜坡用0.01米HDPE膜覆盖;垃圾填埋区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措施,确保污水不外溢;严格垃圾运输要求。散装物料的车辆采取有效蓬盖、严禁敞开式运输,防止沿途抛洒造成二次污染;及时清理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整洁,特殊情况需临时存放的临时存放期间,按规定定时喷淋降尘。四是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由岱岳区公安、环保、开发区抽调人员进驻,实行24小时盯靠监督,成立巡视督导组,每天在全公司范围内不停地进行巡检;开展监督性监测,2017年8月17日,岱岳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公司厂界臭气(异味)检测,检测结果将及时公布。    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1人,党内警告1人。
50 123     莱芜市莱城区牛泉镇毕毛埠村南面,有一垃圾烧站发电厂,离水源不足30米,产生的废水排到离水井很近的位置,产生的炉渣堆放到饮用水水井上面,严重污染饮用水,没有经过处理的污水排到路面当冲洗路面用水。该厂离毕毛埠村很近,离石门村不足500米,建厂前没有经过公示和村民同意。莱芜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化验水质色度、硬度、大肠杆菌三项超标,专业机构检测水超标的总类达40多项,但村民仍在饮用这水源。 莱芜市 水     1、经实地勘测,光大环保能源(莱芜)有限公司垃圾发电项目厂界距毕毛埠村水井180米,该公司的环保能源项目建有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利用,经现场排查,未发现该公司偷排、直接外排废水违法行为。该情况不属实。2、经查,7月3日至7月9日,该企业在离水井20—30米处堆存炉渣约1470余吨,该情况属实。8月15日出具监测报告显示,炉渣堆放未对饮用水源造成污染。3、经查,该企业冲洗路面所用水为该公司观测井井水,由牛泉镇提供洒水车,用于该公司厂区洒水降尘,未用污水冲洗地面。该情况不属实。4、根据实地测量,莱芜市能源发电项目距最近的村庄石门村620米、毕毛埠村2200米。建厂前,该垃圾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莱芜市城市管理局网站进行了两次公告,在双泉村、南三官庙村、石门村、圣井村和风义庄村进行了两次张贴公告。对双泉村、南三官庙村、石门村、圣井村和风义庄村发放调查问卷227份,均同意建设。该情况不属实。5、莱芜市环境监测站、莱城区卫计局于8月13日对该水井水样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色度、总硬度为20度、528mg/L,大肠杆菌检测结果为<3个/L。与7月13日采样检测结果(色度20度、总硬度466mg/L,大肠杆菌69个/L)相比,色度、总硬度基本一致。参考2014年9月22日环境影响评价对周边地下水现状监测结果,总硬度最低值为345mg/L、最高值为784mg/L,其他点位分别在431-439之间。经咨询有关专家,该地段为石灰岩地质,总硬度本底值相对较高。从检测结果初步分析,色度和总硬度超标与该项目关系不大。对于“专业机构检测水超标的总类达40多项”的问题,未开展其他相关检测,未收到其他机构的检测结果。 是     1、目前,光大环保能源(莱芜)有限公司已停产整顿、调查。2、针对光大环保能源(莱芜)有限公司试生产初期将炉渣存放在水井附近的违法问题,经调查核实,鉴于企业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并积极主动地进行了整改,决定对该公司做出行政警告处罚。3、责令光大环保能源(莱芜)有限公司尽快完善炉渣综合利用方案,在方案未落实之前,不得投入运行。4、继续加大周边水井检测范围,加密监测频次,严密观测周边水井水质。 诫勉谈话3人
51 124     东营市东营区辛店街道水产市场,每晚21点以后水产运输车辆的发动机产生噪声扰民。水产市场对面马路上经常有污水和刺鼻气味。 东营市 噪声、水、气     东营市东营区辛店街道水产市场因夜间卸货主要在南门区域进行,进出车辆较多,车辆不遵守交通规范,存在乱鸣笛现象,过往车辆行驶缓慢,导致部分大型货车和低速载货汽车不熄火,造成噪声扰民;排查发现,市场周边部分道路边缘存有少量污水产生异味,市场内下水道支管线覆盖不全,极易造成污水淤积产生异味。 是     1.调整运输卸货车作业方式和卸货地点,减少噪声扰民。2.对破损设施维护,清理地下管网,减少污水积存,异味。3.加大保洁力度,减少垃圾污染。4.对市场暂时实施停业整顿。5.安排人员对车辆进行疏导,对驾驶员教育,减少车辆噪声。6.组织对辖区农贸市场、专业批发市场展开全面排查,重点查处噪声扰民、黑臭水体、异味污染等问题,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无
52 127     烟台蓬莱市北沟镇北沟化工产业园里多家化工厂,经常散发出刺鼻气味,排放污水导致地下水污染。北沟镇在已有一个电力厂的情况下,即将再建一个电力厂,两个电厂不足2公里,距离居民区太近。目前该厂已审批完毕,即将动工。 烟台市 大气、水、其他     1、8月14日11:10,蓬莱市环境监察大队三名执法人员到北沟工业园区“一企一管”监测房检查,11:30到聚集区应急池附近检查,未闻到异味。8月15日9点,蓬莱市环境监察大队三名执法人员对聚集区进行现场检查,在北沟三村村碑附近未闻到异味,对聚集区内的企业逐一排查,截至14:30,12家化工企业全部检查结束,厂界均未闻到异味。从日常环保监管情况看,聚集区有偶发气味污染问题,未出现经常性刺鼻气味。2、《蓬莱市北沟工业聚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6年1月26日通过烟台市环保局批复,2016年10月25日被烟台市政府认定为烟台市市级化工园区。聚集区内共有化工企业12家,全部按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并取得环保部门审批手续,开展环境监理,执行“三同时”规定。12家化工企业全部开展环境监理,有3家通过环保验收,在建1家,环保部门受理验收申请2家,停产整改6家,按照环保要求可以生产5家。3、2016年11月起,蓬莱市在聚集区内设置6个地下水水质监测井,每两个月监测一次。截至目前,6个地下水水质监测井除总硬度超标(由于地质原因)外,其余全部达标。接到交办单后,8月14日上午9:50至13:10蓬莱市环境监测站对安诺其公司监测井、鱼公生物监测井、红卫化工监测井、前卫化工南侧监测井、前卫化工北侧监测井、嘉信染料监测井、聂家村自来水井、西正李家村曲某某家水井、北沟二村自来水井等9处地下水进行了采样,8月14日14:27蓬莱市环境监测站对样品进行了化验分析,监测项目有PH、高锰酸盐指数、氯化物、总硬度、硫酸盐、氟化物、挥发酚、硝酸盐、亚硝酸盐等16项,8月15日0:58全部出具了监测报告,除北沟二村自来水井和聂家村自来水井总硬度超标(由于地质原因)外,其他点位监测项目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要求。4、聚集区内现有国电蓬莱发电有限公司一家火电厂,其烟囱距拟建中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规划设计烟囱距离为2.3公里。拟建中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边界与最近敏感点(在建的西城临港社区)距离为260米,烟筒距最近敏感点(在建渤海公馆)距离为490米,该项目环评报告书通过专家评审,报批版环评报告报山东省环保厅,因缺少煤碳等量替换文件,8月7日被省环保厅退回,尚未取得环保部门批复,经8月14日现场检查,项目未开工建设。 否 无 无
53 130     大店镇许家孟晏村村南面有一养猪场,臭味扰民,污水乱排到水渠并流到下游。 临沂市 水     该村养殖户在自己闲置的老房屋院内,养殖母猪2头、仔猪18头,有畜牧养殖气味,沟渠边有少量粪污。 是     该养殖户已清栏,大棚内部设施已全部拆除。养殖气味基本消除。 无
54 131     乐陵市丁坞镇纪楼村多家生产水泥预制件的工厂,没有办理环评手续,当地环保局要求拆除清理设备及原材料。希望工作人员到现场告知厂主是否属于散乱污,是否需要全部拆除。 德州市 其他     该村共有2家预制件厂,因场地紧邻居民区,无法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无法办理环评手续。2家企业均为取缔类“散乱污”企业,已于7月22日依法取缔。 是     现场调查,2家企业均已依法进行了取缔,并邀请咨询人沟通交流,就咨询的问题,一一给予了解答,咨询人朱某某表示对有关政策已清楚,无异议。 无
55 132     德州齐河县潘店镇周围及李保元村养猪场已按照要求建了沉淀池、并进行了粪硬化等整改,但镇里仍要求取缔该养猪场,限期5天拆除。投诉人建议工作人员实地考察一下猪怎么处理,损失太大。 德州市 其他     潘店镇李保元村养殖专业户于2010年在村南建成现在的养殖场,占地0.8亩,存栏100头左右,处于非禁养区。该养殖场无粪便处理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粪便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村周围河道。2017年3月27日,潘店镇群众张先生通过12345市民热线(编号:971091)反映该养殖户环境污染问题,接电后潘店镇工作人员多次找到该养殖户要求其停止直排,处理排放污水并建设相应的粪污处理设施。8月9日,有群众反映该养殖户仍存在粪污直排,工作人员又再次要求其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该养殖户当时表示同意,但其间粪污直排一直没有停止。鉴于此情况,8月12日镇政府对李保元村李某某下达了通知,要求其5日内完成清栏,待其修建污水储存池和粪便堆放场,并达到排污环保要求后再组织生产。 是     8月13日经现场沟通按照不突破环保底线、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利益的原则,形成如下初步整改方案:1、该养殖户自己对直排口进行封堵,并承诺自行购买粪污收集桶,对粪污进行集中收集、处理;2、为减少粪污产生量,该户自愿对达到出栏日龄的生猪进行处理;3、自即日起该养殖户承诺采取粪污回田利用的方式,首先解决污水直排和粪污露天堆放问题,并表示愿意建设规范的污水储存池和粪便堆放场。由于该养殖场离村庄较近,考虑到对群众生活影响较大,8月14日经与养殖户再次沟通商议,该养殖户同意由潘店镇政府帮其联系相关规模养殖场,在保障其利益的前提下处理存栏生猪,完成清栏后关闭该养殖场,不再继续生产。同时,潘店镇计划规划规范养殖园区,若想继续养殖可入园进行标准化养殖。8月15日,已完成全部存栏生猪的清栏工作,对该养殖场进行了关停,并组织人员对因粪污直排造成污染的河道进行了生态恢复整治。养殖户对该处理结果满意。 无
56 133     临沂市临港区朱芦镇把镇里的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都运到朱芦村西边200米左右上游的水库里,水库边上百家石材厂切割产生的锯泥也排到水库里。前两天大雨,水库塌方,水流到附近村民家中,造成村民财产损失。另外朱芦村里养殖畜禽污染也很严重。 临沂市 水     1、关于“朱芦镇生活垃圾运至朱芦村西边200米左右上游的水库”问题。实为一干涸废弃塘坝,2013年由朱芦镇党委政府联席会确定为全镇生活垃圾暂存场,同时,朱芦镇把朱芦村周边石材加工企业产生的锯泥和生活垃圾一同管理,存储到该处。2、关于“医疗垃圾运至朱芦村西边200米左右上游的水库”问题。该垃圾暂存场不存在医疗废物。通过调查朱芦镇中心卫生院和查阅档案,朱芦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设立了医疗废物暂存间,卫生院各科室和各卫生室的医疗废物均存放于医疗废物暂存间。朱芦镇中心卫生院与临沂永洁环保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签订了《朱芦镇卫生院与临沂永洁环保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服务协议书》,不存在私自处理现象。3、关于“水库边上百家石材厂切割产生的锯泥也排到水库”问题。该处暂存场锯泥主要来自于朱芦镇朱芦村周边114家石材加工户,产生于块状花岗岩切割工序,为一般固体废物。石材加工户均已报批环评手续,验收12家。4、关于“前两天大雨,水库塌方,水流到附近村民家中,造成村民财产损失”问题。7月31日到8月2日因连续暴雨,造成暂存场内的部分生活垃圾和锯泥随雨水顺着沟渠流入部分村民院内。5、关于“朱芦村里养殖畜禽污染严重”问题。朱芦镇朱芦村属于禁养区,经现场排查,该村还有14个养殖专业户养有存栏牲畜。 是      1、2017年7月,朱芦镇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停止使用临时垃圾储存场的通知》、《关于停止使用临时锯泥储存场的通知》,该暂存场不再使用。临港区环保部门对该暂存场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固体废物流失的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8月14日,清运现场垃圾,在生活垃圾暂存场建设防渗墙。2、2017年7月3日,区大气办下发了停产整治通知书(临港大气办字〔2017〕6号),114家加工户已按要求全部停产到位。临港区环保分局对宗来石材厂、临沂安泰石材有限公司等2家存在锯泥存放不规范,部分锯泥随雨水流出厂外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立案进行处罚(临环港罚告字〔2017〕36号、临环港罚告字〔2017〕37号),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3、朱芦镇政府对塘坝进行了加固加高,导引村内积水至村西杨树林,同时安排人员对进水街道和住户进行了清理。4、2017年8月15日,朱芦镇党委政府专门制订《朱芦镇朱芦村畜禽养殖清理取缔专项实施方案》(朱政字〔2017〕36),限期8月18日完成。目前清理取缔工作已全部完成。对禁养区孙某某养殖户未建设规范的沉淀池、养殖废水粪便排入渗坑的违法行为,区环保部门配合农业部门立案调查,并移交公安机关。 诫勉谈话4人,党内警告3人,记过1人。
57 134     临沂市费县经济开发区东洪沟村西北角,凌晨经常会散发出刺鼻味道,周围有几个车间,门都锁着,没有检查的时候就会有味道。 临沂市 大气     1.举报点以北为基本农田,西侧为洪沟河,东侧南侧均为居民区。该举报点处共建有厂房4座,其中两座已闲置。2.西侧第三座为租赁的两间厂房用作印刷作坊,现场发现有刺鼻气味与转办单反映的情况一致。3.塑料印刷作坊由于环保部门经常巡查“散乱污”企业,该作坊为躲避检查,经常白天停产锁门凌晨私自生产。在近期巡查中发现该企业为“散乱污”企业,2017年8月9日,县经济开发区对该作坊采取了“两断三清”措施,现场检查时已经断水、断电,产品和原材料已基本清理完毕,印刷设备未拆除到位。4.第四座厂棚内村民王某某存放了大量塑料,有轻微气味,已责令该户对存放的塑料彻底清除。 是     截至2017年8月13日16:30,设备已经彻底拆除,实现“两断三清”,对存放塑料已清运完毕。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