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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深陷“家暴门”生三子又离婚

  • 日期:20111001
  • 作者:记者 杨晓妹 济南
  • 来源:新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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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见习记者 杨晓妹 济南报道

    本期做客律师: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  曲兵

    案情简介: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殴妻丑闻曝光后,瞬即掀起舆论对家庭暴力的新一轮围剿。本案中这对夫妻,女方董小琳(化名)19岁时即被29 岁的鲍建峰 (化名)诱骗离家,在2005 年至2010年的5年时间里,先后育有一女两子。但直到2010年8月3日,董小琳才和鲍建峰领了结婚证。可不久,她就来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表示自己已经受够了过去5年被“丈夫”非打即骂的日子。鲍建峰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董小琳的婚姻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听本期做客律师曲兵慢慢给您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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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的天真少女遭到“诱骗”——离家

    董小琳,1985年7月出生在济南市市中区某村庄一个清贫的家庭,经济来源主要是家里的一亩三分地,不仅收入低,而且很不稳定。董小琳的弟弟也因家里交不起日益高昂的学费早早退了学,出来工作养家。2004年,董小琳中专毕业,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便暂时赋闲在家。2005年3月正值家中翻修房子,于是就在家帮忙,鲍建峰是当时建筑队里的一个工人。当年董小琳19岁,鲍建峰29岁,两人年龄相差整整10岁。

    董小琳当时不太满意自己是中专毕业,认为学历低、见的世面少是没找到好工作的原因,就想趁着年龄还小继续读书深造。但已经是大龄青年的鲍建峰却盯上了不谙世事的董小琳,趁着给董家修新房的机会,经常暗地里有事没事找她闲聊。两个月下来,鲍的花言巧语和体贴入微,让情窦初开的董小琳心生爱意。为了能长久享受二人世界,鲍建峰开始给董小琳“灌迷汤”,怂恿她跟自己走,并拍着胸脯向她许诺,另找一个好的学习环境,全力支持董的学业。毕竟家中建房子环境嘈杂,没有一个好的学习氛围,于是在5月下旬的一个夜晚,两人收拾好东西悄悄离开了董家。

    19岁的董小琳莫名其妙的“失踪”让父母万分惊慌,大家开始四处找寻,但一直未果。按理说,家中丢失了一个孩子,应该报警求助才是,而董家人却只是一直在董小琳可能出现的地方寻找,结果没有找到。相反,鲍建峰的突然离去却没有引起大家过多的注意,毕竟俩人年龄相差悬殊,谁也没想到偏偏是这个不起眼的建筑工人“拐走”了董家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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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5年的家暴生活——悔恨

    鲍建峰以在家无法安心学习为由将董小琳骗出来后,两人便开始了长达5年的同居生活,在此期间董先后生下了一女两子。虽与家人断了联系,但这5年时间她并没有离家多远,而是与鲍建峰在村庄附近租了个房子过日子,只是出门不多别人都不知情罢了。平时董小琳就闲在家中,边做家务边看孩子,像个真正的家庭 主妇;鲍建峰在济南市某兽药市场做装卸员,日子过得很紧巴。就这样直到2010年上半年,董小琳才与家人取得联系。家人在团聚的欣喜之余,震惊地发现未满25岁的女儿已是三个孩子的母亲。父母对鲍建峰的恨意一时间难以平复,但考虑到“木已成舟”,说什么也晚了,不得不忍痛接受眼下的一切。

    但女儿真的幸福吗?董小琳坦言,其实在两人同居期间,鲍建峰就经常对自己非打即骂,并常常以传统观念等理由威胁她,称离了婚可能不再受到工作单位重用,在日常生活中还会遭到同事、亲友的歧视,小孩未来也会受到很大影响等。“中国传统的婚姻观念反对离婚,而且自己生在农 村,女儿家的名誉很重要。虽然很后悔当初自己离家的行为,但现在说什么都晚 了。”董小琳说。于是为了孩子,为了不让自己的家庭因她蒙羞,最终还是违背个人意愿,于2010年8月3日跟鲍建峰领取了结婚证,而此时的她又已经有了2个多月的身孕。婚后的生活一如既往,董在家带孩子,鲍去兽药市场干装卸工挣钱,但平时的打骂还是家常便饭般发生在她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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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承受身心俱疲——离婚

    2010年11月初,无法继续承受肉体和精神双重折磨的董小琳,在家人的帮助下向市中区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请求判令双方离婚,长女长子由男方抚养,次子及未出世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双方互不支付抚养费。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市中区计生委对董小琳的计划外怀孕一事作出了处理,对其5个多月的胎儿进行了引产。

    而鲍建峰对于妻子接受引产以及提起离婚诉讼非常恼火,竟对引产后身体十分虚弱的董小琳进行了恶毒的殴打。随后董小琳到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市中区妇女联合会委托济南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对她的伤情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为“鼻骨骨折,面部、眼部、颈后、背部、右下肢局部软组织挫伤”。董小琳表示,已没有任何信心再过下去了。

    市中区七贤法庭经过庭前调解,双方同意和好并继续生活,董小琳也同意第二天去法院撤销离婚诉讼。而当天回到家,出乎所有人的意料,鲍建峰又对妻子进行殴打。于是,法院只能开庭审理此案。鉴于鲍建峰对董小琳实施家庭暴力的事实,尽管其辩称夫妻感情很好,不同意离婚,表示决不会再打骂妻子,但法官仍依法判决双方离婚,长子长女随男方生活,幼子由女方自行抚养。出于对董小琳的同情,法官在开庭后第二天即下达了离婚判决书。至此,一场“荒唐”的婚姻终于宣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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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来解答

    “这是我做的离婚案子里比较有情节的一个,当时我是给董小琳做法律援助的律师,做完之后一直不想再看,觉得心里很沉重。这是一个女孩陨落的故事,挺令人痛心的。”曲兵律师说。

    对于类似的家庭暴力事件,曲律师给女性朋友以下几个建议:

    第一,一旦遭遇了家庭暴力,要及时妥善地保留证据。如对受伤部位进行拍照、录像,对施暴当时的情形进行录音,对伤情进行鉴定,请亲朋邻里做见证以及打110报警等。保留证据,是未雨绸缪。从我国目前离婚案件的审判实践来看,若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是不会在原告第一次起诉时就判决离婚的。不过,也有几种例外,其中之一就是遭遇了家庭暴力。而要证明这种情况,只有当事人一方的陈述往往还不够,这时,证据就派上用场了。像本案中董小琳提交的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书,就对自己遭遇了家庭暴力的事实起了极为重要的证明作用。

    第二,持续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婚姻的真实情况一般来说,只有当事者才最清楚。婚姻的目标原本是追求幸福,途中出点小差错,及时修补,不影响婚姻质量;但如果婚姻已经转向,不朝着幸福走了,那勉强为继,只会给当事人带来更大的伤害。此时不应过于受尊重传统观念、维护家庭颜面、照顾孩子成长等理由的束缚,应当果敢地作出决断,结束婚姻。协商不成,就勇敢地向法院起诉。如本案的董小琳,她若能早些选择结束同居关系或者离婚,那么遭受的身体和精神方面的折磨就会少很多。

    “还有几句题外话。女性对待婚恋大事,草率不得。决定共度一生之前,一定要对对方有深入的了解。除了了解他养家糊口的能力,更重要的是了解他的人品。一旦婚姻出现了问题,要积极寻求父母、亲朋的帮助,让他们帮着出主意想办法。人多力量大,这样有利于更好更及时地解决问题 。”曲律师继续说,“同时也给有女儿的父母提个醒儿,古话说,‘穷养儿,富养女’。这‘富养女’不单指有较好的物质条件,更重要的是指精神世界的富 足。要让女儿时刻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和关爱,平时注意传授一些自我保护的知识给她。要多与女儿沟通,让她有事儿愿意和父母商量。这样,在她受到诱惑时,才有更强的抗拒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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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住大明湖某小区的邓波很愤慨:“我一直在关注李阳的‘家暴门’事件,他的美籍妻子KIM 发微博求救后,让我又重新审视了这个‘疯狂 ’的人。我觉得他所谓的‘成就感’已经到了一种偏执的状态,造成了他的心理缺陷。看完鲍建峰的故事,虽然不能确定他有无心理问题,但拐走人家女儿还施以家暴,纯粹是一个没品的人,董家人没集体找他干仗已经很给他留面子了。毕竟女人是娶回来疼的,不是用来打骂 的。”

    已经结婚6年的某企业白领张婷,认为女性应该更懂得保护自己:“诚然,中国传统的婚姻观念反对离婚,将离婚看做不道德的行为,但女性朋友也应该学习李阳的美籍妻子KIM。在被殴打受伤后及时拍照并保留照片,主动去派出所寻求保护,在警察的安排下到医院验伤,既保护了自身安全,也为接下来的诉讼提供了证据,无疑是反抗家庭暴力的榜样。”

    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济南律师向记者表示:“很多人遭遇的不是肢体暴力,而是冷暴力。有位心理学家曾对北京、天津、武汉、长沙四大城市2000多个家庭做过调查,发现70%以上的家庭有过不同程度的‘冷暴力’。而家庭‘冷暴力’不同于肢体暴力,取证难,界定难,定性更难,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约束,没有有章可循的维权流程,妇联等机关只能以协调为主。”他建议对待家庭“冷暴力”最好不要从法律的角度约束,而应从道德的角度解决,因为这是夫妻间的“家务事”,外人一旦介入可能会激化矛盾甚至导致更为严重的后果。

    关于这类案件,本报会持续关注。读者朋友也可通过 《 女人 100% 》 官方微博 http://weibo.com/2209855655来给我们留言,说说您的看法,或许您有更好的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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