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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年前,订婚也“发证”

济南市民韩先生珍藏的订婚证反映出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济南婚俗

  • 日期:2009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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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生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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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日报8月13日讯(记者 尹玉涛)“回眸六十年”济南民间档案有奖征集活动启动以来,有十余位读者来电提供各年代结婚证。今天,市民韩新生来电说,他珍藏着一件比结婚证更有民俗意义的证书——1952年的订婚证。

    “搞收藏11年了 ,只见到过这么一份订婚证”

    “我搞收藏已经11年了,结婚证见了不少,订婚证可只见过这一份!”今天中午,在济钢三区宿舍楼韩新生的家里,他激动地告诉记者。韩先生收藏的订婚证书长 52厘米、宽38厘米,除了因为年代久远纸张略微发黄外,字迹、印章都清晰入目。韩先生告诉记者,1952年,我国刚刚颁布了婚姻法,这份订婚证既有新中国成立前的一些称谓,也有此后的称谓。

    记者看到,证书正上方是“订婚证书”,正下方是“归结良缘”,证书中间全部是手写的工整小楷。其中,“准新郎”叫徐学义,山东省黄县人,二十六岁,“准新娘”叫王桂兰,山东省黄县人,二十岁。王介臣、刁春堂这两位是介绍人。以下是证书正文:公元1952年2月22日午时举行订婚仪式,恭请徐士正、王源清证明,从兹缔结良缘订成佳偶,志同道合,愿为新民主主义而建设,意合情投尽力全世界和平而奋斗,雨情绸缪乐人生之有伴,海枯石烂指鸳侣而先盟此约。”以下依次介绍:订婚人为徐学义;证明人为徐士正、王源清;介绍人为王介臣、刁春堂;主婚人为徐士鼐。落款为:公元1952年2月22日谨订。

    证书周边有鸳鸯、牡丹、蝴蝶、喜鹊、梅花等印画点缀,整张订婚证书看上去十分大气而且精美。

    “平时藏在柜子里,连家人也舍不得给看”

    韩新生告诉记者,这份订婚证是他1998年秋天在英雄山文化市场花50元买的。从年轻时,在济钢上班的韩新生就喜欢收藏,自己家的粮票、油票、布票,亲戚朋友家的结婚证、 毕业证、 结业证都收藏了不少。从1998年起,他开始到英雄山文化市场等处“淘”东西,成为真正的“收藏发烧友”,这份订婚证就是这一年的秋天在英雄山“淘”到的。

    “看到这份订婚证,我就有一个直觉—— 这肯定是个罕见的宝贝,如果错过了可能会遗憾好长时间!” 在地摊上一看到从未见过的订婚证,老韩就激动不已。因为不光他自己没有,他收藏界的朋友们手头也没有订婚证。于是,压抑着怦怦的心跳,老韩开始和小贩讨价还价,最后50元成交。

    “那时,我一月的工资才800多元!花50元买这么一张纸也算是大投资了!”韩新生笑着说。“淘”回订婚证后,老韩视若珍宝,珍藏在自己的收藏柜子内,即使是一家人,有时都舍不得拿出来给他们看。 他说,这份订婚证书现在肯定是比较值钱的,可就是再值钱他也不会去卖,因为这是属于自己的宝物。

    虽然1952年的订婚证现在难得一见、虽然老韩十分喜爱,但一听说本报要搞展览活动,他还是很爽快地答应将订婚证拿出来参加展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