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济南市2009年中考招生报名工作正式开始,5月10日,中考报名截止。报名期间,考生或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并交回“考生信息认证凭证”,如逾期或拒绝在凭证上签字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中考报名资格。
据了解,普通高中、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招生对象为济南市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中专的考生必须持有济南市户籍证明;报考济南师范、济南幼师的考生,必须持有招生学校面试合格后签发的《文化课考试通知书》。
报名过程中,由初中学校负责组织考生选报志愿,填写《学生成长记录手册》(以下简称《成长手册》)、《济南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以下简称《 报告单》)、《济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考生信息卡》(以下简称《信息卡》)并认证签字;高中招生学校负责采集考生信息、打印信息认证单及印制考生准考证。
5月5日至7日,初中学校负责组织考生填写《 信息卡》、《报告单》并报送至第一志愿报考学校,待招生学校汇总报名信息后,统一打印“考生信息认证凭证”,初中学校负责领取回校并组织考生及家长核对后签字认证。
5月8日至10日,初中学校将“考生信息认证凭证”(考生及家长必须签字)送第一志愿报考学校同时按照招生学校要求一周后在规定时间领取考生准考证。如考生或家长未按规定时间填写并交回“考生信息认证凭证”或拒绝在凭证上签字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中考报名资格。
济南市教育局明确要求,高中学校不得为报名材料不全或相应认证不完整的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对不按时送交“考生信息认证凭证”或没有签字的考生,不得向其发放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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