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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作案上千件,从来没“湿鞋”

历下警方破获全省特大入室盗窃案,追回40台笔记本电脑,昨天开始发还失主

日期: 2012-01-13      作者:       来源: 生活日报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失主在辨认赃物。
失主高兴地领回了被盗的相机。
嫌犯那某(视频截图)
警方缴获40台笔记本电脑,昨天开始发还失主。
  □文 本报记者 殷宝龙 通讯员 许树强 邹宁 片 本报记者 张中

  1月12日,历下公安分局局长贾延昭,拿着一份厚厚的案卷材料告诉记者,从2004年开始,黑龙江男子那某在济南疯狂作案,光天化日之下入室盗窃1360余起,涉案金额200余万元。而2008年以来是那某作案高峰期,三年来作案千余起,2011年11月30日被历下警方抓获,这是目前济南破获的单人盗窃起数最多的系列案件。
干过的行当不挣钱,跟着老乡学盗窃
  男子那某是黑龙江人,生于1971年,16岁的时候就因盗窃当地木材被管教两年。“出来”之后,他来济南投靠姐姐学车,随后又回到老家开出租,而后再度来济南开饭店。
  用那某的话说,他“干啥都不挣钱”。最终,他跟着一个东北老乡学会了一种“来钱快”的手艺:撬锁入室。
  “大到笔记本电脑,小到存钱罐、钢笔和指甲剪,他家里的东西基本上都是偷来的。”历下公安刑警大队大队长朱玉杰介绍,2004年,那某在济南开饭店时,通过一个东北老乡学会了如何撬锁开锁,如何入室盗窃。
  入道不久,把他带进门的“师傅”被市中警方抓了。那某却侥幸得脱,逃回老家“避风头”。2008年,那某又返回了济南,同时租了房子。
“扫荡”式盗窃,专挑开放式小区
  “考虑到之前东北老乡被抓,那某开始单干。”办案民警介绍,那某的目标,就是省城的各开放式小区,“偷来的现金、能用的生活用品自己留着,金银首饰则攒到一块去金店卖了,笔记本电脑、手机啥的就找人销赃”。
  他主要破坏市民的防盗门入室盗窃,而且每次都是“大扫荡”:能拿走的东西全都拿走。
  不难看出,那某在这方面颇动了番脑筋。开放式小区一般没有围墙和大门,也极少安装监控设备,居民疏于防范的同时也便于他得手后逃跑。开放小区大多安装了简易防盗门,能够轻易撬开。
  “而且,因为开放式小区内不少住户是租住,所以邻里间并不熟悉,也给那某以可乘之机。”解放路派出所民警侯振东告诉记者。
  2009年12月底,那某在北关北路附近一居民楼五层行窃,得手下楼时正巧与被盗的住户打了个照面。对方感觉可疑,就拦住他询问,那某谎称自己是301室的租住户,临时搬家离开。301室确实是被人租住,被盗住户对301室的邻居不熟悉,竟被他蒙过去。等住户发现家中被盗下楼追赶时,那某早不知去向。
“三偷三不偷”,只在白天下手
  2008年以来,那某在省城各个开放式小区作案千余起,多的时候一天就四五起。他为何能屡屡得手?
  那某供述,他并不是个“随便”的小偷,他给自己定下的规矩是“三偷三不偷”:只偷开放式小区、只偷安装简易防盗门的住户、只在白天偷;有保安传达的不偷、有视频监控的不偷、严打风声紧的时候不偷。
  “白天作案,是上班的时间,家中无人。”侯振东介绍,等受害人下班回家发现被盗再报警,他早已离开现场,也给警方破案带来一定的难度。
  那某出手,常有“收入”丰厚的时候。2011年10月20日,那某潜入解放路派出所辖区一居民楼内,撬开一住户的锁芯,盗窃现金11000元,戴尔牌笔记本电脑一台,纯金项链一条,纯金挂坠一个,天梭牌手表一块,三星手机一部,佳能牌相机一部……涉案总价值32000余元。
  “这些被盗案件,由于受害人下班后才发现家中被盗,准确被盗时间难以确定,为案件侦破、锁定嫌疑人带来了难度。”历下刑警大队大队长朱玉杰介绍。
  在时间和地点等条件确定之下,那某准备的作案工具就能发挥作用了。他并没有什么高超的盗窃技术,利用自制的“T”形工具,只对简易防盗门、木门拧锁芯或者撬门入室作案,有时候,还会用上撬棍。
27个案子一人干的,监控锁定贼踪
  那某频频作案,都侥幸得脱。但是,多处开放式小区连续发生扭锁芯入室盗窃案件,已经引起了历下警方的高度重视。2011年10月份,历下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已经利用现场痕迹串并案件27起。民警发现,这应该是同一人所为。
  2011年10月20日,解放路派出所辖区的被盗现场,本身没有监控录像,但是周边的监控录像捕捉到了那某的身影。解放路派出所副所长杨庆军带领民警通过大量走访,在一处作案现场东侧找到一家银行营业网点,调取银行的监控录像,经过仔细分析,发现一名可疑男子。
  此男子骑一辆红色无牌照的踏板摩托车,空手进入小区,离开时手里却拎着不少东西。民警立即又按照此人进出的方向沿途查找监控,分别通过解放路锦江之星宾馆、历山路金店等14家单位的监控,确定了他的行经路线。
调查一个月找到贼窝,蹲守8小时擒贼
  根据监控录像中掌握的情况,民警持打印的嫌疑人照片在相关周边地区开展了大量的走访调查,经过一个月的努力,终于在2011年11月30日确定犯罪嫌疑人住址。
  当天,解放路派出所、刑警一中队、刑警机动中队等12名民警前往抓捕。经过8个多小时的艰苦守候,当晚8时许,在天桥区明园小区将那某抓获。当场查获作案摩托车一辆,通过对其暂住地搜查,查获被盗笔记本电脑、手机、照相机、现金、首饰等大批赃物。
  “从嫌疑人作案的手段、熟练程度、作案频率等方面看,犯罪嫌疑人那某,一开始并没有将自己的所有犯罪行为交代彻底。”历下公安分局副局长缪利军介绍,嫌疑人交代了50余起案件。
 供述作案千余起,警方已经查实892起
  历下警方进一步加大了审查力度,要给那某“起底”。2011年12月3日14时,历下公安分局成立那某特大系列入室盗窃案专案组,抽调数十名民警,分别组成了审查组、案件串并组、失主材料搜集组等十个工作组。
  那某最终交代,自2004年以来,先后在市内五区疯狂入室盗窃作案1360余起,涉案价值200余万元。
  他把盗窃的部分赃物卖给了孙某,民警迅速赶到天桥区凤凰山旧货市场将孙某抓获,并在其办公地点查获大量的笔记本电脑和数码相机。
  经民警查证,2004年至那某被抓这段时间,全市发生的3万余起案件,通过现场痕迹物证、作案手段、作案时间等比对,串并出案件1500余起;到目前为止,辨认组民警在保证嫌疑人安全和辨认作案地点质量的情况下,共辨认作案地点892处,查实案件892起。
  民警缴获40台笔记本电脑,已有三十多台找到了失主。2012年1月12日,历下分局举行了发还仪式,30多名市民领回了失窃的笔记本电脑。不少市民还向警方送上了锦旗。
◎警方提示 开放式小区更应防盗
  1月12日,根据那某盗窃的系列案件,历下警方就开放式小区如何做好防范提出了建议:
  1.开放式小区没有专人看管,可以由居委会或当地派出所出面,发动组织居民组成巡逻队,戴上统一的标志,比如红袖箍,让犯罪分子心存顾忌。
  2.开放式小区更应该安装电子监控设备,这样不光居民有安全感,而且对于犯罪分子也是一种震慑;一旦发生案件,也能为公安机关提供相应的监控录像,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
  3.居民应该将简易防盗门更换,换成更加安全、更加牢固的防盗门,犯罪分子一看是不好开锁的防盗门,一般情况下就会放弃,因为好的防盗门开起来比较费时费力,容易被人发现。
  4.平时和楼上、楼下、对门的邻居多多交流,互相提醒,当别人家有异常声响的时候,应该及时出门观察,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更好地防范犯罪分子作案。
  5.妥善保管现金、金银首饰、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等贵重物品,家中最好不要放大量的现金。
  6.回家发现家中被盗时,要守住门口,并立即拨打110报警,同时要保护好现场,不要让人进入现场、不要翻动物品。如果贸然进入家中,可能会与没有离开现场的嫌疑人发生直接冲突,造成人身伤害;同时,还会对现场痕迹进行破坏,为案件侦破带来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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