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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助力古树名木保护

    “这是我们收到的第14 件回复。至此,我院在古树名木保护专项活动中发出的检察建议,都得到了整改落实。”近日,在省林长办、省检察院来临沂调研“林长+检察长”工作座谈会上,郯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华亭汇报了对古树名木保护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截至目前,全县46棵古树名木单株和 11个古树群落均得到有效保护。

    郯城县素有“ 天下银杏第一县”之称。去年6月,郯城县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县内古树名木不同程度存在未划定保护范围、未设置保护标志、 未建设必要的保护设施、树上有虫洞、古树群落杂草丛生、养护不力、生长势头较差等问题。

    为保护稀有森林资源,郯城县检察院开展了古树名木保护专项活动,对全县古树名木单株、 群落立地保护情况进行调研,实地走访全面调查,详细记录掌握了古树名木的地点、长势、病虫害、生长环境、保护措施等情况。该院第四检察部检察人员将有关信息归纳总结,向古树名木辖区内的乡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针对现场调研发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可操作性保护措施。

    为推动问题解决,郯城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古树名木保护公开听证会,邀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国有林场总场、12个相关乡镇单位及2 名人民监督员参加。会上,行政机关负责人进行了表态,人民监督员相继发表意见,将检察建议进行了公开送达。

    随后,郯城县检察院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签了《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协作意见》,创新探索设立生态检察官,推行“行政监管+刑事惩治+公益诉讼”森林资源保护模式,强化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的衔接配合,形成保护森林资源发展的强大合力。郯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