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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

学史力行让群众“小案”诉前终结

    “感谢赵检察官,要不是您给我俩做主,我爷俩就闹翻脸成为一辈子的仇人了。”王天一握着办案检察官赵欣绩的手激动地说。这是在莱西市检察院对季有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现场发生的一幕。

    事情是这样的。今年1月1日,犯罪嫌疑人季有成因琐事与岳父王天一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季有成将王天一推倒,经鉴定王天一属轻伤一级。之后,王天一便到检察机关告季有成,并称要是处理不好就到上级上访。接到案子的赵欣绩认为,这起因为家庭纠纷引起的伤害事件,适合该院正在探索的轻微刑案诉前终结机制。轻微刑事案件办案团队在认真审阅全部卷宗材料后,充分听取了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辩护律师等各方意见,并多次向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一方做调解工作。历时 5 个月,最终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认罪认赔,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犯罪嫌疑人在律师的见证下自愿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

    据了解,莱西市检察院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切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要求,坚持“谦抑、审慎”“少捕慎诉”的检察理念,探索创新轻微刑案诉前终结机制,以小切口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着力打造“莱西样板”,收到明显成效。

    小案件关系大民生。 该院在实际操作中,对诉前化解模式进行了有益探索,把诉前终结多元化解落到实处。“检察和解+人民调解+资深律师+人民监督员”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模式,得到实践检验。该院轻微刑事案件办案团队在具体工作中,因案制宜,因人制宜,主要搭建“四个平台”。搭建和解机构平台。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案件当事人进行和解,通过释法说理,使双方消除对立情绪,达成和解意愿。搭建交流互动平台。及时告知当事人双方刑事和解的途径、方式及和解后案件可能出现的结果,引导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座谈、 对话,为化解矛盾奠定坚实基础。搭建矛盾化解合作平台。与双方当事人所在村(居)委会通力协作,多途径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基本情况,最终达成共识,签订和解协议。搭建矛盾化解前置平台。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和解意向的案件先行和解,提高刑事和解程序启动率和办案效率。文章开头发生的一幕,就是在这种模式下得以化解的。据统计,该院今年已促成和解案件53件。

    “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也是时代赋予基层检察院的职责要求,我们在办案中坚持摸索创新,总结提出诉前终结机制,很好地解决了一些信访隐患,有利于社会安全稳定。”该院专职检委委员徐茂军介绍。

    对于不适合起诉的案子,该院牵头与相关部门建立终结会商机制,落实诉前终结监督撤案。例如,与公安机关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通报办案情况,对于不构成犯罪或不宜作犯罪处理的刑事案件及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实现维护司法公正和降低诉讼成本的双重价值。今年以来,已对65 件涉嫌危险驾驶、盗窃等类型案件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案。

    诉前司法救助,让检察更有温度。该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徐杰说:“让案件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情和检察温度,用真心真情化解矛盾纠纷,也能够达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莱西市检察院从实际出发,坚持构建立体化、多元化的司法救助工作体系,启动诉前终结司法救助。通过公开听证、上门调解,反复做思想工作,达到预期效果。今年以来,莱西市检察院司法救助共计15 件,救助金额共计23万元。

    “在前阶段诉前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创新探索、研究出台了《莱西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轻微刑事案件检察诉前终结的实施意见》 ,对检察诉前终结机制适用的案件范围、条件、程序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样就有效解决了司法实践中的种种现实疑问和困惑。”该院副检察长周建春如是说。为防止诉前终结适用过程中因为把关不严等出现滥用问题,该《意见》明确了“真实自愿”“客观中立”“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有度”的工作原则。

    据统计,多年来办理的案件中,侵财类案件、轻伤害、交通肇事、危险驾驶四类轻微刑事案件约占检察机关每年受理审查起诉案件总数的 60% 以上。该院把这些案件纳入检察诉前终结案件试点的范畴。另外,对抢劫、强奸、爆炸、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以及黑恶势力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虽然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情节恶劣、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均排除在检察诉前终结程序之外。

    “轻微刑事案件诉前终结机制的落实,对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切实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莱西市检察院检察长刘振说。张绍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