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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联动︐推动﹃两法衔接﹄规范落地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促进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相互协调配合,规范违法犯罪案件及线索的移送工作,近日,青岛市崂山区检察院牵头召集崂山区内34 个区级行政执法主体和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主体,召开了贯彻《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座谈会。会议由崂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孙政一主持,参加此次座谈会的有崂山区34 个行政执法单位代表以及崂山区公安分局的代表,同时特邀崂山区监察委代表出席此次座谈。

    《工作规范》由崂山区检察院牵头制定,经征求意见后已完成区内34个行政执法单位的会签。《工作规范》对“两法衔接”中的重点问题予以了明确: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明确了行政执法机关对辖区内发现的重大案件向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及时通报的时限。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

    《工作规范》强化了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不移送案件和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以及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检察建议职能。 加强沟通协调。 通过指派专人作为信息联络员、召开联席会议、案件咨询会等多种形式加强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解决在案件移送、立案和监督环节存在的问题。

    会上,各行政执法单位均对《工作规范》的制定给予了肯定和支持,并分别结合本单位实际执法情况,对“ 两法衔接” 工作在统一文书模板、加强信息共享等方面提出了积极的建设性意见。

    下一步,崂山区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作交流,通过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的多方联动,凝聚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工作规范》顺利落地,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对规范执法司法、打击违法犯罪的重要作用,为崂山区的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崂检宣